第139章 知己知彼

  乔治冲着查德威克做了一个鬼脸,说:“谢谢你的关心,不过你放心,我一点事都没有,没有走火入魔变成一个六亲不认的魔头,更不会精神分裂到神志错乱。

  查德威克,我不仅是代入到受害人汉斯的身上,也不断代入到行凶人乔瑟夫的身上,两者交替补充印证之下,才能将故事讲的清楚明白。”

  说到这里,乔治自嘲的笑了一下道:“其实,我更想代入到你的偶像,简的身上去思考,可惜她那天马行空一样的思维模式,我始终琢磨不透,想代入也没这个本事啊!”

  查德威克情不自禁的也被乔治逗笑了,她说:“我理解,简就是你永恒不灭的噩梦,作为一个粉丝我很骄傲。

  不过,乔治你有没有发现,你刚才的那些话中,前面关于事发过程的描述还比较正常。

  推理到最后的阶段,我觉得,你已经完全将自己的经验、思想、阅历,替代到了汉斯的身上,臆测的内容也占了不少的比重。

  毫不夸张的说,你刚才的那些话,都快把汉斯捧到天上去了,这样得出的结论,是不是不够客观呢。

  而且,在你讲述的这个故事过程中,你越是突出他的能力,越是让我不由自主的,逐渐产生了一个强烈的疑惑。

  汉斯的个人能力很强,他的一切准备和谋划,也不可谓不充分,但是从结果论的角度出发,他几乎没有掀起一丝水花,就非常可耻的失败了。

  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我的疑惑就是,既然他能力这么强,准备的又这么充分,为什么还会如此轻易的失败,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失败,大败亏输到连性命都丢掉了?

  即使我们常说,自古风云多变幻,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总要有个失败的具体原因吧?或者,就把他的失败归咎于运气不好么?

  今天,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讨论的机会难得,乔治,对于这点你的想法是怎样的,开诚布公的和我们分享一下,我和大卫洗耳恭听。”

  查德威克提出的这个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关于案件本身,有点和哲学思想挂边了,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也让乔治,很快就从受害人汉斯的角度走了出来。

  他一边思考一边组织着语言,用了很慢的语速,断断续续的说道:“查德威克,首先要承认,汉斯的失败有一定的运气因素,比如他砸破商店玻璃时,很快就被乔瑟夫他们发现了自己的行踪。

  但是我说的运气因素,不是因为那种三分靠打拼、七分靠运气的论调,我历来对这种说法持相反的态度。

  我相信事在人为,我觉得,运气因素在这件事的成败上,大概可以占两分败因吧。

  另外一个失败的因素,是他身上暴露出的人性弱点,也就是没有止境的贪婪。

  其实汉斯当时的处境,有很多更简单和合理的处理方式,比如他不去招惹乔瑟夫他们,只把磁带卖给媒体换钱,哪怕他贪心一点,同时卖给多家媒体,也根本不会有现在的结果。

  他过于贪婪想两面通吃,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想把所有的便宜好处都占尽。

  可以说,汉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处理的非常好,但限于有限的阅历和经验,在大局上的把握就欠缺很多。

  举一个不是十分恰当的例子,汉斯也许是一个合格的战术家,但是距离n远瞩的战略家就差了太远太远。

  因为贪婪驱动下,他的举动越多危险就越大,何况敲诈勒索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犯罪行为,从来就没有十足的把握。

  你不能将自己的成功,寄希望于被敲诈的人都像羊羔一样乖巧,老老实实的趴在羊圈里,任你不断在它身上剪羊毛。

  有因必有果,乔瑟夫那伙人的反击,本来就是他的敲诈行为,带来的他必须承担的风险。但是贪婪本身,也不是导致汉斯失败的最大问题,可以占三分败因吧。

  我觉得,汉斯失败的最主要原因,还是他自己身上的问题,怎么说呢,如果把汉斯的对手换成另外一个人,他即使贪婪,这个计划取得成功的几率依然很高。

  非常可惜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两个关键主角,虽然表现得都很精彩,但在他们的隔空交手中,也都犯下了足以致命的错误。

  乔瑟夫的问题是骄傲自大、缺乏耐心,自始至终都小瞧了草根汉斯的本领,汉斯的问题是自己的眼界不够开阔,严重低估了乔瑟夫的果决和心狠手辣。”

  乔治有些感慨的总结着,也利用这段时间,逐渐在脑海中将自己的想法整理成型,喝了一口查德威克帮他新倒的咖啡后,又进一步解释道:

  “汉斯完全没有想到,乔瑟夫的性格是如此嚣张和强势,骨子里就充满了赌性,他的性格就决定了,面对勒索和敲诈,绝对不会接受任何妥协,只会强势反击。

  他很清楚,敲诈勒索就像是跗骨之疽,忍耐、退缩、妥协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会让敲诈者更加变本加厉。

  之前的大多数时间,我一直在说汉斯表现出的种种优点,说到这里,就必须要说下汉斯身上的不足了。

  他虽然非常聪明和足够谨慎,但是,他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他的生活阅历不够丰富,知识面和眼界也不够开阔,导致他能够知道和了解的情报资讯太少。

  东方的孙子兵法谋攻卷中有一句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这是古之圣贤总结出的至理名言。

  查德威克,你刚才问到的,汉斯提前做了很多准备和谋划,为什么还是可耻的失败了?甚至最后把命都送掉了。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犯了这个错误,他的准备和谋划中,始终都是只知己而不知彼,或者说,他认为自己知彼了,但其实对自己将要面对的对手,认识和研究都严重不足。

  汉斯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搞清楚他的勒索对象乔瑟夫万巴先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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