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2章 入夜归程

  回程的马车上,望着马车外,卡尔斯鲁厄帝国内乌肯皇城的夜生活,林保持沉默不语,若有所思。在旁人看来,就像是这个魔法师被马车外那目眩神迷的夜生活世界给迷住了,正想着要怎么加入。

  要是负责接待的帝国贵族官员在场,恐怕就找上熟悉的高级酒馆或娼馆,来一场活色生香的接待活动。可惜驾车的马夫没有这样的资格,他就只能听命行事,连开口建议都不允许。

  虽说他的职务让他可以接触到很多秘密,因为没有贵族会把他们这些下人当’人’看,所以有些事情都毫不避讳地在马车内高谈阔论。但假装自己是哑子跟聋子,是他们想要长命百岁的基本素质。否则要是让贵族觉得有必要’清场’,他们这些下人的死活当然也没人在意。

  不过同乘马车的木精灵,剑刃侍女米丽安,就没有那种肤浅的想法。她可是从古老者陛下口中知道计划的全貌,而主要策画的人就是眼前这个魔法师。

  假如说一开始接近这个魔法师,只是因为陛下的命令,并被要求付出自己的身体作为代价。那时她没有排斥,也没有认同,就只是木讷地接受了世界树陛下的命令而已。但接触多次之后,现在的她确实对这个魔法师感到好奇。

  好奇对方会想怎么在卡尔斯鲁厄帝国打开局面。也好奇这一切的发展到最后,是不是如这个魔法师所描绘的愿景那般,成就那前所未闻的第九权能。

  漫长的生命,米丽安各种好的、糟的事情都看过了,也经历过了。虽然木精灵的教义让她甘于平澹,但能够在波澜壮阔的大事件中参与一角,又有谁会不同意?

  假设她的心真如此甘于平庸,那么她的技艺也不会到达今日的高度。剑刃侍女、血色剑圣,这些可不是窝在木精灵部落里,就可以得到的名号。她的心之所以不再波动,不过是没有再遇到可以让她的心起波澜的刺激而已。

  至于另一位剑圣,洁白剑圣威廉格雷科则是被留在那个家中,好吃好喝的供着。

  林会带威廉前来,主要目的也就是作为得到格雷科家族情报的敲门砖。既然他完成任务了,他自己家族的亲人又有意将人留下,威廉本人也不反对,林当然是听之任之了。

  再说某人估计接下来自己的事情,也是以打嘴仗为主,没有这位剑圣能出手的地方。而格雷科家族既然正在跟其他家族争抢前往龙岛的航道,肯定是需要人手的。

  对格雷科家族中人来说,尽管家中子弟被这位剑圣打倒了大半,又救回来部分,但还是有一部份人仍是没办法上场的伤兵。不过这又如何?能把威廉留下来,那么抢航道这件事情就妥了。那些老对手跟自家斗起来是半斤八两,这就意味着他们对上威廉这位剑圣一样得趴。

  有人甚至盘算起,是不是想办法把这位洁白剑圣永远留在家族里。对方言明了不夺权,实力又高,能有比他更好用的打手吗?这么一想,所有人的心头都热了。

  虽然这些话,没有人在林面前明讲,但某人还没离开时就听到各种话里话外的暗示。设身处地去想,林认为这些都是应有之义,没想过把那个男人绑在身边才是异常。

  林当初也想过同样的事情,妄想着自己虎躯一震,剑圣纳头就拜,奉己为主。但是现实的毒打让自己明白,有些事,真的是强求不来。就好像男女关系一样,那层窗户纸不捅破,大家还能做朋友;要是猜错了对方的心意,又捅破了那层纸,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

  所以在暗示了几回,看不出来威廉是真傻还是装傻后,林就放弃原本的想法了。再说自己想留威廉这个剑圣在身边,其实只是收集癖发作,没有其他用途。

  就好像其他穿越众前辈到了东汉末年,肯定会收集一堆名将跟军师,然后快乐地打三国,虐遍孙刘曹。自己既然从没想过称王称霸,那么硬留一个勐将在身边做什么?

  靠他来保护自己?某人总觉得,要是自己的小命得靠威廉格雷科这种不靠谱的人来保护,那自己肯定早早就凉了。

  既然没有打算把对方往死里用,那么就维持现在的关系。需要威廉帮忙的时候,就付出一些代价。凭着交情在,这位剑圣也不太会抗拒出手,这样就好了。

  同样的情形,多了一层家族的羁绊、血缘的联系,威廉就会乖乖成为格雷科家族手中的一把刀吗?林基本上不看好那些老头子的盘算。

  某人现在也看出来了,威廉的强大用玄幻的说法就是他合乎道。这意味着他做事会依循着一定的道理没有错,但这个道绝对不是某个人所设的道理,或是某个社会环境下,约定俗成的规矩。想要用人说出口的东西去绑住他,最后只会落得一场空。他只走他自己的路。

  至于马车外,属于内乌肯皇城那淫靡的夜生活,在一个穿越众眼中算得了什么。再说自己穿越前可不是因为没人缘才被逼成宅,这代表自己的兴趣不在此,怎么可能在穿越到魔法侧的异世界之后,就变成酒场与情场老手?

  要是推不掉的交际应酬,在不得已之下去那种地方还行。与其主动跑过去找消遣,不如给一台红白机跟电视,再一罐肥宅快乐水,某穿越众还比较高兴!

  在大穿越众对中世纪文化水平异世界的鄙视中,林和米丽安两人回到了迎宾馆。晚餐的部分,待在迎宾馆内跟去金币女神神殿后,又回来的精灵们,已经在卡尔斯鲁厄帝国官员的款待下解决了。林和米丽安则是在格雷科家族中接受招待,同样也用过晚餐了。

  两边人会合,正打算交流一下各自得到的情报,帝国方面又派来了一位使者,求见女神团的领导者。

  林拿出新做的怀表,看了一眼时间。虽然迷地没有规定上下班时间,以及最晚加班到几点之类的工时法规,但是这么晚了,那些贵族老爷不是躺在妻子的床上,就是躺在情妇的床上吧。这个时代的迷地,还没有那种必须三班倒,或是废寝忘食才能完成的工作。

  不过帝国方面的使者也不容怠慢。林先请迎宾馆的侍者去回复,自己整理一下仪表后,便迎了出去。

  卡尔斯鲁厄帝国派来的人,是一位英姿挺拔,但眉头间藏着一股阴郁的贵族小哥。

  一袭藏蓝色的军装与他高大的身形配合得浑然天成,腰间的白银细剑、及膝的小牛皮马靴、皮带上擦得晶亮的铜扣,无不衬托着那独特的沙场气质。左肩上的单肩披风在军人的严谨之外,增添了几分个人特色与不羁的精神。

  特别单肩披风的运用更是让某人眼睛一亮。

  自己一身西装装扮,少了属于魔法师的标记,太容易被当成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虽说多了魔法师身份,在很多人眼中依旧无足轻重。但也从一捏即死的蝼蚁,变成要小心被扎的蝎子,好歹多了些尊重。

  在西装上套魔法师专属的小披肩也是可以。但假如摆脱原有的形式,加上一袭单肩披风,系一条金穗线至右肩,再弄一个肩章扣住,走军装的风格似乎也很不错。至于别人认不认得出来就再说了,反正西装在迷地也够特别且够奇怪的了。

  而在服装之外,也还有几项重点吸引某人的注意。

  身穿戎装来的当然有着军人身份。而在来之前,林就已经将可以收集到的各种徽章信息输入自己的数据库中,眼前之人的身份恰好是自己可以辨认的。

  单肩披风上的衔尾飞龙,代表他隶属于卡尔斯鲁厄帝国的王牌龙骑兵军团。飞龙底下有三星剑盾,这是属于军团长的标记!而在家族的徽章上,最显眼的莫过于有一个小皇冠居顶,代表他是皇帝的近臣,而且还有皇室的血缘,不过是很久远的那种就是了。

  这位军装贵族异于平常礼节,行礼后直接说道:”好久不见了,崔普伍德大魔法师阁下。我是男爵曼加度,我们曾在阁下的大贤者之塔见过面。不知您是否还有印象?当初跟您买下斩舰刀和连弩的那伙冒险者。”

  男爵曼加度!这人确实有印象,但可是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林说道:”啊,我当然记得你们。幸会。如今你晋爵升官了,真是可喜可贺。”

  被夸奖的人丝毫没有表现出贵族的虚荣,反而是虚心地说道:”这一切全赖阁下所发明的魔法武器之福,才能取得这样的功绩与地位。”

  听了这话,某人还真想就专利问题,好好跟对方算一笔费用。自己设计出来的武器,人家拿去彷造了不知多少把,还打出威风来,是不是该给些授权费用呀。

  问题是迷地没有这种观念……

  要说专利权与授权费的问题,现今也唯有圣城埃斯塔力的技术公会,针对这两项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大家会遵守,并不是真的尊重专利,所以甘心掏出授权费用。而是看在技术公会的招牌,这才愿意配合规定。

  据说在圣城以外的地方,早已有人彷制技术公会所出产的商品。不过这也没办法,有些东西没有技术门坎,就是个观念,点破了就通。而距离圣城太远的地方,技术公会的正版货卖不到,市场上就不存在需求吗。有需求,自然有供给,这是市场规律。

  再说跟一个帝国掰腕子,说你们用了我的斩舰刀发明要给钱,是不怕他们拉一支军团出来,拿着斩舰刀砍上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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