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东部的真正主人 (...

  “重装骑士团冲锋,目标,利兹堡军队!”

  克拉克再次拔出了自己的骑士剑,咬牙切齿的大喊。【】

  岩石步兵团的惨败,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还在高兴的克拉克脸上,自己苦心经营的重步兵团竟然被人用一把奇怪的锤子就破解了。

  就好像自己拿着视若珍宝的骑士宝剑自信满满的时候竟然被对方不屑的用一根烧火棍就给弄断了。

  他觉得自己被那个乡巴佬羞辱了,那个乡巴佬肯定正在跳着脚嘲笑自己。

  他决定不在乎意利兹堡人的奸诈诡计,开始下达了骑士团攻击令。

  他要让那个乡巴佬知道他的那点小聪明在他重骑兵的面前都会被撞得粉碎。

  等待已久的重骑士放下头盔上的护颌,只露出一双双杀气腾腾的眼睛。

  他们和前面的骑兵完全不同,前面的骑兵只是身穿锁甲经过训练的普通骑兵。

  这些骑士都是克拉克领地内的贵族或者是没有领地的被招募来的正统骑士,他们自幼就接受严格的骑士训练,拥有高超的骑兵技巧和作战经验。

  他们也是克拉克发动这场战争的支持者,凭什么那个乡下的乡巴佬能够站在他们的头上作威作福。

  前面两场的失败并没有让他们产生动摇,那些废物只是他们的附庸而已,他们才是这片战场真正的主宰。

  即便是面对数倍的敌人,他们也自信会击败对手。

  身上穿着比迪斯工匠们精心打造的板甲,被打磨的异常光滑的盔甲上看不到一个接缝。浑然一体好像是一块钢铁融化后直接浇筑的一般,板甲将他们全身上下都包裹住,只是为了方便活动在在关节处镶嵌了铁片。

  很明显这些盔甲要比奥兰姆王国的盔甲要更加坚固和漂亮,也更加具有攻击性。

  当然这套盔甲也更加沉重,即便是经过长期讯乱身体素质极好的骑士也不能长期穿戴在身上,只有在到达战场上穿上,并且在侍从的帮助下才能够跨上战马。

  胯下战马也被披上了马甲,使原本高大的比迪斯战马更加令人望而生畏,令人发寒的是马甲外还以一个个长长的尖刺,不被骑士的长矛刺到,被战马撞到也会直接被撞死。

  骑兵方阵开始缓慢移动,最前面的骑兵开始慢慢的驱动战马,即便是最好的比迪斯战马,也需要一段距离的助跑才能让这个重达半吨的人肉坦克速度快起来。

  当第一排走出十五米的距离后后面的骑士也开始驱动战马……

  把重骑兵排列成一队队长列,攻击时,一队队冲锋,中间间隔一定距离,遇到敌人阻挡就会层层堆叠,直到压垮敌人的队列,

  这种层层叠进的方法能够使重骑士的优势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来。

  当敌人挡住了前面骑兵队并纠缠在一起时,后面的骑兵又已经冲到,狠狠的撞了上去,这样接连不断的冲锋很快就能击穿敌人的阵型。

  看到山坡上的骑兵开始移动,利兹堡军队出现了混乱,开始向后面撤退,有的甚至扔掉了手中的长矛。

  骑在马上的骑士看着下面逃跑的人群,心里更加蔑视,这些只会种地的农夫看到真正的杀戮机器都已经尿裤子了吧。

  那个乡巴佬恐怕也已经被吓傻了。

  到现在他应该明白他所谓的军队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过已经晚了,他们会踩踏着下面的人群冲到那个乡巴佬面前摘掉他的脑袋。

  渐渐缓慢加速的战马终于跑了起来,而且越跑越快。

  马上的骑士也开始放平手中的长矛,用手肘用力的夹紧矛柄。

  骑兵的长矛不同于步兵长矛,步兵长矛是需要直接刺入敌人身体,杀死敌人。

  而骑兵长矛是为了加大骑兵的冲撞力,巨大的冲力会把前面的一切物体撞的粉碎。

  许多被战马撞过的重步兵只能从外面看见巨大的凹陷,但是里面的人早已被撞的粉碎。

  普通的长矛承受不住巨大的冲撞力会很快碎裂,骑兵的长矛要更加的粗重,但是用手腕是拿不稳那长达三米的巨矛的,需要用手肘紧紧的夹在腰间

  整个平原上回响着无数马匹奔跑的声音,有力的马蹄刨开脚下的绿草露出下面的黑土,践踏之下大地也随之颤抖。

  一匹匹战马好像一只只钢铁巨兽咆哮着冲向人群。

  此时已经后退了三百米的利兹堡人,好像吓傻了般不再逃跑,组织着散乱的阵型打算拼死一搏。

  面对一群飞速冲来的钢铁巨兽,是个人就会害怕,前排身穿重甲的长矛手双手不受控制的颤抖,脸色变得苍白,出身黑色军团的小队长高喊着:“不要慌!要想活命就不要慌,听从指挥不但会活下来,还有赏金。”

  在利兹堡士兵的恐惧中骑士团的已经距离利兹堡军阵三百米,突然跑在最前排的战马突然痛苦的一声长嘶,前脚踏空向下一头栽了下去,坐在马背上毫无防备骑士也被狠狠扔了出来,重重的砸在地面上,沉重重量使他们直接摔死或摔断了骨头。

  而巨大的冲击力也使奔驰的战马纷纷错断了前腿,露出森森的白骨。

  后面赶上的骑士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不是被绊倒就是踩着他们的身体踏过去,可是刚刚越过的战马又突然一头栽倒……

  同时对面的利兹堡军阵里推出一辆辆装有轮子的弩车,

  这些弩车是凯恩在多罗尼停留三天才出发的原因,是凯恩召集领地内全部工匠日夜赶工花了三天才制作出来的,

  因为有效射击距离,士兵的手中的弓弩不会对穿有板甲的重骑兵造成太大的损伤,只有可能射出一轮就会被重骑兵冲到面前,可这种新的弩车最远能够射出四百距离,而且穿透力极强。

  弩车的绞盘是用橡胶和藤条用特殊的手法拧到一起制作的,弹性极强,弩车每次能够射出十只弩箭,射出之后可以继续填装。

  做实验时弩车射出的弩箭能够轻松飞出三百米并射入坚固的城墙里,士兵费了很大力气才能拔下来。

  看着城墙上的深洞,加布里不禁为今后敢于正面冲锋利兹堡步兵的骑兵感到悲哀。

  缺点就是弩车需要的人比较多,每辆弩车需要五个人才能够完成操作。

  “放”随着一声命令,弩车上的扳机被砸开,绷簧猛的伸直,略粗的弩箭划破空气带着尖锐的声音飞了出去。

  还在为前面骑士倒下而产生混乱减慢速度的后排骑士全部被弩箭射中,坚硬的箭头直接穿透厚厚的铠甲钻了进去。

  巨大的力量甚至将骑士直接从马上掀下来钉在地上,

  为了对付这些重骑兵,凯恩搬出了以前对付草原人的办法,陷马坑。

  现在看来这个办法对付重骑兵更加有效。

  开玩笑和重骑兵玩阵地战,硬抗重骑兵的冲击那是傻子才干的事,就算有新发明的弩车,也不能彻底阻挡五千重骑兵的冲锋,只占便宜的吃货才不会干那种亏本买卖。

  只有不断遏制骑兵的冲击速度,并且利用弩车做远程覆盖打击自己才有机会获胜。

  凯恩了解重骑兵的缺点,坚固的盔甲虽然提供给他们很好的防御,但是也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他们只能做短途冲击,而且一旦冲锋,那巨大的惯性就使得他们比普通骑兵更加难以转变方向。

  所以凯恩才在到达欧文领边界的平原上就没有继续前进,他要给克拉克这个利兹堡的老朋友准本一些惊喜。

  不过不同于上次只是挖出一个个的小坑,这次凯恩命士兵挖了数十条长达五里的壕沟,这些壕沟有半米宽,半米深,彼此之间间隔半米。

  这些壕沟一直被军阵遮挡在后面,利用士兵后撤的时候才漏了出来,另外无耻的吃货为了不被骑在马上的骑士发现甚至在壕沟上还还做了一些覆盖。

  果然如他所料,骑在马上的骑士根本没有注意脚下,纷纷的踏了进去,而后射出的弩箭把手足无措的骑兵全部射到。

  看见前面骑士的遭遇,还没有完全冲锋起来的重骑士不得不勒紧马缰减缓速度。

  此时原本被吓得缩成一团的利兹堡军队好像潮涌慢疯狂扑了上来。

  一个骑兵十枚金币,刚才的骑兵都被长弓手射倒了,现在轮到他们了,每个士兵都红着眼飞快的冲向速度变慢的重骑兵,

  队长大人已经说了,这时候的重骑士甚至都不入自家的孩子,只要谁先抓到人谁就能拿到钱。(http://.)。

  他们手里拿着奇怪的的长形兵器,前端像矛,可前端还横向伸出一段矛锋,冲到眼前后就用那种奇怪的武器勾战马的马腿或是狠狠的竖劈在重骑士身上,把他们从马上拉下来。

  被拉下来的重骑士因为身上的重量,无法起身,只能在恐惧中被士兵用身上的短剑杀死。

  看到前面的同伴被一群农夫围住拉下马,然后用短剑刺进盔甲的缝隙杀死,后面还想继续前进的重骑兵立即崩散了,他们不畏惧死亡,但是这种毫无荣誉的死法令他们恐惧万分。

  全军冲锋的号角吹响,凯恩趁机发动总攻,军阵中冲出一队轻骑兵带着利兹堡军队汹涌的向克拉克所在的山顶冲上来。

  看着冲上来的人群,克拉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一切就这样就这样完了?自己苦心孤诣筹建的骑士团,自己的一切野望,就这样被那个乡巴佬给全部打碎了?

  陷入绝望的克拉克挥动手中的骑士剑高喊着:“我要见那个乡巴佬,我要和他决斗,让我们用贵族的方式一绝胜……”还没有说完就被飞来的弩箭射中了胸膛。

  看着摔下战马的克拉克卡布里撇了撇嘴:“白痴!我家大人可没有身为贵族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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