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路德在哪里都能纵横

  幸格也是很皮的人,闻言忍不住做了一个向前乒的动作,然后用一种极为古怪,极为古怪的眼神看着路德。

  别幸格了,就连旁边一丝不苟的男仆巴顺,都是忍不住微微瞪大了眼睛。

  要知道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这种大贵族家中的男仆,都是经过了极严格训练的,而仪态是最重要的训练。

  “我刚才错了,你这个家伙的脸皮,不是跟城墙一样厚,而是与我们脚下的大地一样厚。”

  幸格看了路德半,然后才忍俊不禁的摇了摇头。

  路德耸了耸肩道:“我是未来的大地骑士,要是脸皮不能跟大地一样厚,还怎么称雄宇宙?”

  幸格翻了翻白眼,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家伙。

  “要不然我就借三百万怎么样?你如果实在不念及朋友之情,我拿这个做抵押。”路德试探道,并拿出了自己的嗜血战斧,放在了客厅桌子上。

  幸格露出了似笑非笑之色。

  路德撇了撇嘴,锁龙亮光一闪而逝。一头肥龙出来了,肥龙还有点没睡醒的样子,用爪子挠了挠自己的眼睛。

  “主人,主人。”肥龙很快清醒了过来,大呼叫的扑向了路德。

  “要不加上这头肥龙?你看她很壮,很肥。”路德一把抓住阿莲娜的脖子,还张开她的翅膀,在幸格面前展示了一下。

  “主人,主人,你干什么?你要把阿莲娜卖了?不要啊,主人。”肥龙噗嗤噗嗤挣扎着,声泪俱下。

  “你居然还养了一头龙!!!”幸格的表情终于出现了变化,发出了一声惊叹。

  为了保证家族的传承,每一代的首领都能保持强大的战力,家族历代都培育白龙,并用锁龙控制白龙。

  但是锁龙这种东西非常普通,除非是特别内行的人,看不出个所以然。所以幸格不知道路德也养了一头龙。

  而且是狡诈强大的红龙。

  要养大一头龙,那要付出的代价是不可想象的。幼龙,少年龙,青年龙,龙生的每一个阶段,需要的食量都是不一样的。

  郁金香家族对此是苦不堪言,所以幸格对于路德养了一头龙而吃惊不已。

  “收起你的龙和战斧吧。”不过幸格很快恢复了平静,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让他站了起来,笑着道:“你帮我一起对付邪恶法师,从那时候起我们就是朋友了。我又怎么会要你的抵押品呢?三百万金币而已,我借给你。”

  “真是太好了。”阿莲娜松了一口气,虽然她不知道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路德摸腾上树,立刻把嗜血战斧收了起来,然后看了一眼阿莲娜,道:“变成人类。”

  “噢噢。”阿莲娜忙不送的点头,变成了人类女孩的模样。

  “你不要抵押品,不会要算我利息吧?”随即,路德又有些警惕。

  “你这个子,谁要你那点利息啊。”幸格终于笑骂了出来。

  随即,幸格让人取了三百万金币给路德。路德笑呵呵的收下了。

  “我想去巫师街看看,王都的巫师街在什么地方?”路德问道。

  “在城西北方向,街道的名字叫奥尔大道。要我派人送你过去吗?”幸格问道。

  “不必了,我自己过去就行了。”路德笑着拒绝了,然后带着阿莲娜一起走了。

  “大少爷,这个人靠得住吗?要知道三百万金币也不是数目。”巴顺在路德走后,弯腰问道。

  反正他是觉得路德很不靠谱的模样,不是正经人。

  “这个家伙的人品还是靠得住的。”幸格回想起两个人一起对付邪恶法师的一幕,一般骑士是不会管平民死活的。

  这证明了路德的人品。

  “再了,路德,庞贝这个名字,价值就不止三百万金币。”幸格淡淡一笑,然后便转身走了。

  在外流浪了多年,回到了王都之后,是该好好享受一下了。

  我的花花公子生涯啊。

  “路德,庞贝?”巴顺仔细想着这个名字,却发现没有印象,而他是郁金香家族的理财顾问,王国有名的大人物,或者是水准以上的人物,他都有印象。

  “乡下人吗?或者是外国人?”巴顺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

  “我路德庞贝,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能混出个样儿来。”路德怀揣着刚刚获得的热乎乎的三百万金币,愉快的吹起了口哨。

  “主人又在发什么疯?”阿莲娜狐疑的看着路德,随即就专心致志的打量起了四周,看着四周店铺内金光闪闪的东西,双眸放光。

  “这就是王都吗?如果能打劫这座城池,那就发达了。”

  龙,到底是龙。

  路德吹了一会儿口哨,心情大好大好的。低头看了一眼阿莲娜,问道:“阿莲娜,远征军的那个魔法阵你会吗?别出那个名字。”

  阿莲娜是没有签订魔法协议的。

  “会啊。那个又不难。”阿莲娜很机灵的没有提元素星球,或者是宝藏星,点头道。

  模样有点得意,龙可是很聪明的。

  “会用吗?”路德摸了摸阿莲娜的脑袋,动作轻柔了许多,态度和蔼了许多。

  “会用啊。我魔力比一般的初级巫师都多。”阿莲娜更骄傲了,仿佛是骄傲的公鸡。

  “好,不愧是我的坐骑,猎龙。”路德满意一笑。

  这一次还真是要靠阿莲娜了。

  路德的目的是在王都之外建立一处据点,在据点内布置远征军城堡内一样的坐标点。

  来之前,路德是没有这个想法的。路德的目的只是将火元素晶石换成金币,然后立刻返回庞贝。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来到了王都,又认识了幸格,郁金香那个家伙,如果不搞点事情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路德想在王都做一个据点,以魔药生意为根本,进一步开发宝藏星。

  这件事情很简单。

  因为宝藏星上有元素烘炉,只要能沟通元素烘炉,有坐标,就能够传送去宝藏星。

  这样就能把远征军的据点搬到这里来。

  靠着郁金香家族这颗大树,把生意铺垫起来。

  在奥兰治纵横,在王都纵横,这绝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路德有把我在王都赚到很多钱,再用钱反哺庞贝,反哺宝藏星。

  更加壮大庞贝家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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