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林子里有野猪?

  “你怎么能确定这脚印是野猪的,不是家猪的呢?”韩静凡扭过头,有些疑惑的看向于大为。

  “从脚印上看不出来,我是从大小看出来的。”于大为回头朝韩静凡笑笑,“这野猪的脚印不大,而且不只是一个,一直延伸到林子深处,并没有往外边走的迹象。这个季节,谁家敢把小猪羔子从家里放出来,那不肯定冻死它。”

  “唯有野猪例外。”于大为指着地面上一串脚印,“你看这脚印,是猪蹄的梅花印,但太小了再加上时间不短了,不太看的出来。”

  于大为起身看向林子深处:“或许,能弄头野猪肉尝尝。”

  “小野猪肉?”

  “不,野猪是家族式群居动物,既然这附近有小野猪的脚印,就说明林子深处肯定有成年野猪,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公猪。”于大为别的倒是不担心,就是担心如果林子里群居猪群里有头公猪的话,肯定是不好对付。

  成年的公猪皮厚实,再加上后背常年喜欢到处蹭,距离太远的话,猎枪想打死它都很困难。

  韩静凡的脸上不免有些担心:“哥,咱家有猪肉。”

  于大为伸手捏了捏韩静凡通红的小脸蛋:“放心,我心里有数,主要目的就是打着玩,真要是有危险,我肯定开车就跑了。而且也不是今天,这两天有功夫再说。”

  韩静凡听到他这么说,顿时松了口气。

  二人随后继续在林子外围转悠,捡了有小半筐的松塔,韩静凡是个细心的人,但凡松塔里有一两个籽的,都会放到筐里。

  于大为倒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陪陪她,只要她开心就好,那就比什么都强。

  在松树林溜达了好一阵子,于大为又带着韩静凡去了榛子林那边,野生的榛子林比松树林还要稀疏,中间长了一些个杨树,柳树。

  两人并排弯腰在林间寻找,手上都拿着一个木棍,如今地面是下了雪的,只能随机的在地面扒拉两下。

  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很认真的,不过时间长了没什么收获,于大为就开始玩花活,用手里的树枝往韩静凡身上撅雪。

  韩静凡先是娇嗔着躲避,而后属于东北女汉子之力觉醒,也学着于大为开始朝对方身上撅雪玩。

  玩着玩着两个人身体滚到了一块,蓝天之下,白云之上,两人唇启唇分……

  还好,今日的风甚是寒冷与喧嚣,二人互相嬉闹了一会儿,这才开车回家。

  回来的路上,于大为嘴上的笑容比AK还难压,重生归来以后,他发现韩静凡变得很好,非常好,甚至有些让他沦陷,那种感觉就好像,世间所有女人加在一起,也不及她万分之一。

  仔细想想,这证明什么?

  如果是上辈子的话,他于大为但凡对妻子稍微有点耐心,有点关怀与温柔,是不是就不会造成未来的那种结果。

  一个人是可以改变另一个人的,但很遗憾,于大为无形中将上辈子的韩静凡往死路上去改变。

  今生他于大为对韩静凡做了什么吗?只是多关心了一些,回来的时候总会给她带礼物,会陪她聊天,帮她慢慢解开心结。

  听起来很多,可这些在夫妻生活中,简直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小事。

  这辈子他于大为做了,韩静凡重新捡起了书本,全家人便发现了韩静凡绝顶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

  家里的老爷子不止一次惋惜韩静凡,当年他那位抠门的亲家,真要是努力供韩静凡读书,华夏最牛逼的大学,她这儿媳妇也去得!

  当固有的印象发生转变,人们看待事物的角度就会发生变化。

  而韩静凡也在不断的看书,思索中,明白了生活与书本的理论变化,再加上有公公这位读过书的人指点,她对人对事在三观上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她不会再跟丈夫唱反调,比方说,大为要抓野猪,放在以前她会直接开口反驳:“那野猪是谁都能抓的吗?公猪獠牙能撞死人。”

  如今,她会很温和的说:“哥,咱家有猪肉。”

  这就是如今韩静凡的变化,于老爷子有句话说的不错,他于大为现在就算养车了,也配不上现在的韩静凡。

  凭借韩静凡现在的谈吐、学识和样貌,嫁给真真正正的大户人家都绰绰有余。

  于大为对此没有反驳,只是内心深处更加珍惜。

  回去以后,于大为接上孩子,又从老爷子家拉了点煤炭,这才回到家里前院。

  这几天前院没住人,地面堆积了厚厚一层白雪,小车开进来的时候,身后压出来两条深深的沟壑。

  于大为先是将房子里的炉子引着,然后炉子里压上煤炭,之后又给里屋的灶坑填上柴火,把火炕烧热乎。

  弄完了这一切,他又开始收拾院子里的积雪,厨房外屋的大锅里煮上一些苞米面子,和烂土豆子,这些是给牲畜们吃的东西。

  等到院子里的积雪收拾干净后,大锅里的猪食也差不多了,鸡鸭鹅狗猪全都喂一遍,让于大为有些意外的是,家里的那只刚长大的公鸡好像比上辈子都猛,吃饱了以后,就跟狗剩子斗在了一起。

  大公鸡被咬掉了好几撮毛后,这才灰溜溜的钻进鸡架里,狗剩子则是翘起尾巴,在院子里来回晃悠。

  于大为心里觉得好笑,真要是按照上辈子的路线走,狗剩子这一窝崽子早都被冻死在狗窝里,还有什么鸡狗相争的画面。

  “以后别老欺负那只小公鸡,再咬两下子毛都被你薅秃了。看这么牛逼,明天跟我去林子里抓兔子吧。”于大为带着手焖子,一把将长大的狗剩子按在雪堆里。

  狗剩子先是反抗了一下,但奈何自家主人这手劲儿太大,它只能被迫趴在雪地里,接受着思想上的批评教育。

  韩静凡是很喜欢院子里那只大公鸡的,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梧桐。

  于大为当时就表示,这名字送给一只鸡实在是有点白瞎了,还不如随便起个大花,红毛啥的呢。

  可终归拗不过妻子,谁叫这些个牲畜是人家养起来呢。

  于大为收拾完狗剩子以后,这才倒出功夫在屯子里有枪的人家,借了几发子弹。

  荒林子明天还是要去的,但打猎为辅,玩乐为主。

  明天他打算开车,带着大儿子跟媳妇一起过去,媳妇跟儿子到地方了就在车里暖和着就行,他则是带着狗剩子还有它老妈大白一起去林子深处转转。

  至于家里的大黑、二白和翠花,这三条狗有点孬,烈不起来,留在家里看家算了。

  晚上的时候,是于大为做的饭,院子里的芥菜疙瘩跟姜不辣腌成的咸菜还有很多,都切成丝以后,放点酱油,放点辣椒油和味精就可以吃。

  他又摊了个鸡蛋,用荤油弄了个白菜土豆条,一家三口坐在炕上聊着天吃着饭。

  “大为,听咱爸说,咱们屯子快通电了,一队兴隆屯那边已经开始有接电的师傅往住宅接线了。”韩静凡忽然聊起了屯子通电的事情。

  “早晚的事儿,等到家家户户都接完线,估摸着年前就能用上电灯了,还用啥蜡烛,煤油灯。”于大为夹了一条小咸菜,笑眯眯的看着自家大儿子,“你是真幸福,出生在灯火通明的年代。”

  于大为有些感慨,忍不住从头顶挂绳上取下来老旧的锡酒葫芦,轻轻地抿了一小口。

  之前的那半壶酒已经,早已经被他一点点喝完了,壶里是新装的酒,不过还是帮个里大大爷留下的那些。

  于大为想着,回头有空去于大酒他家,给自己再烧一桶这个酒。

  这酒缺点是度数太高,太辣,但喝过之后对男人当真是好处多多。

  第二天,于大为早晨给牲畜们喂好了食,一家人又吃过了早饭,这才带着两只狗朝着荒林子再次进发。

  小汽车还是停在了昨天那个位置,于大为给韩静凡留了一把杀猪刀,放在后座脚底下,又教对方怎么锁车,怎么关火,这才放心离开。

  一人两狗顺着昨天小野猪羔子留下的痕迹,开始朝林子深处走去。

  周围林子时而稀疏时而茂密,整片林子里除了两条狗到处撒尿声,便只剩下于大为行走在雪地里的“嘎吱”声。

  像于大为这种根本算不上打猎,两条狗更是,毕竟从小就没吃过野猪肉,又怎么可能会闻野猪身上的气味呢。

  没有两条真正会狩猎的好狗,想要抓住成年野猪太难,不过打个兔子啥的倒还是绰绰有余。

  随着一人两狗深入荒林子,地面的雪开始变得更深,几乎快要没过了于大为的小腿肚子,再往前走,根本看不见任何脚印和踪迹。

  就在于大为想要扭身回去的时候,远处正在拉拉尿的狗剩子忽然竖起了耳朵,然后汪汪汪的朝着某个方向叫唤。

  于大为下意识拿下猎枪,猫起腰左右开瞄,这地方以前可是有雪狼的,甚至老一辈的人还曾经在荒林子里看到过黑瞎子。

  想到以前老一辈的话,还是会不可避免的紧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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