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我这本书犯的禁忌不少啊

  今天看了314先生的《初步了解电子市场——禁忌篇》,他列出了网文中的十个扑街元素,我这一本书就占了六个(笑),果然是扑得有理啊。

  那么,先说一下这十大元素吧:

  网文禁忌之一:亲友背叛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到背叛时,自然是极度的郁闷、愤怒,而在小说中,一旦主角遭遇背叛,读者也会被带起相似的情绪。应该说,这种情绪本身并不至于影响成绩,有时候甚至为了推动剧情,或是为了激起读者的怒火,反而需要安排这样的剧情。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背叛主角的,不能是与他关系非常密切的重要角色,尤其不能是女主角,这是网络小说绝对的禁忌。

  一旦作品中出现女主背叛的剧情,不管是身体上的背叛还是精神上的背叛,都足以让八成以上的读者在第一时间放弃作品,甚至会把作者列入他的阅读黑名单,从此再也不看他的作品。

  这个禁忌我虽然还没犯,但也差不太多了,李察和雷利的矛盾从第四卷开始就很明显了,而这矛盾也只会越来越深,因为这不是简单的矛盾,是立场和观念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现实中没有过和平解决的记录(至少我没听说过),在各类作品中也很少能和平解决,要么是像圣杯战争那样杀个天昏地暗,要么是作者强行剧情杀。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没什么好的解决方法,所以李察和雷利分道扬镳是可以预见的。

  李察这个人,骨子里是比较善良的,甚至有些妇人之仁,所以他经常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比如说单刷卡兰多),而雷利则是个理智到冷酷的人,在他心里,所有人事物的重要性都有明确的分级,一旦下级和上级发生冲突,出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下级(也就是所谓的“鱼”),而一般人都会产生犹豫的,这一点在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上体现得特别明显。读者会喜欢雷利这样的人吗?显然不会。如果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人,我肯定是敬而远之的,相信你们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为了让这本书显得更有人情味,我在李察、艾丝蒂尔、卫宫切嗣这些人身上下了很多工夫,把他们的感情世界展现给读者看,结果又犯了另外一个禁忌——多主角。

  网文禁忌之二:多主角

  多主角的存在,会使读者在寻找代入感时变得无所适从,他们不知道该代入谁,以谁的视角去体验故事,或者是随便代入一人后,跟着发现作品有极大的篇幅是与“自己”无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品的代入感等于是被彻底破坏了。

  因此,在海量的网络小说中,成功的多主角作品可谓是屈指可数,而且它们的成功还都有着各自的偶然性和特殊性。

  网文禁忌之三:女主被NTR

  这个不需要解释了吧?就算是被网友们戏称为“一作一破鞋”的TYPE-MOON,也没有真的去踩这个雷区,就拿樱和琥珀来说吧,她们虽然有着悲惨的遭遇,但都是在遇到主角之前发生的,所以不能算NTR。相反,卫宫士郎和远野志贵这两位主角是拯救她们的人,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只是把女主被欺凌的时间调整了一下,就变废为宝,将这个最容易造成读者大量流失的桥段变成了一个爽点。

  网文禁忌之四:主角受辱

  确切地说是主角单方面承受屈辱,这一点在现实里就有个很著名的例子:胯下之辱。韩信那件事情出现在史书上,人们会说他能屈能伸,有大将之风。但要是出现在小说里,呵呵……作者就等着被喷吧。读者看到这种情节,最有可能做出的选择就是弃坑,你懂的。

  网文禁忌之五:太出人意料的挫折

  这个嘛……一分为二地看吧。比如说主角费尽心思去做一件事情,最后却来了个神转折……

  从商业化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好的,因为会在很大程度上浇灭读者的热情,但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未必就不好,关键是作者能否驾驭住这种桥段,前面的伏笔是否到位,事情的发展是否符合逻辑等等。事实上,很多经典作品都有神转折,并且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震撼,从而造就了经典(比如说《无人生还》)。当然,你要是只想靠网文赚个生活费的话,那还是尽量避免这种桥段吧。

  网文禁忌之六:大乱斗

  所谓的大乱斗,是指作品在缺乏明确等级标准的情况下,安排了众多能力截然不同,又很难区分实力高下的人物出场。一旦开始大乱斗,就意味着等级体系的崩坏,使得强者不强、弱者不弱,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主角的存在感会被降低,他的升级道路、以及为了升级付出的努力会失去意义,与此同时,读者会越看越不易理解,逐渐对作品失去兴趣。

  关于这一点,我让锐雯作为英灵出场就是个败笔(从网文的意义上来说),因为《英雄联盟》太有名了,锐雯也是个知名度很高的英雄,以至于很多人对她的实力都有定见了,而在这一点上,fate系列里的英灵也是如此。于是,我这种写法就得罪了一批《英雄联盟》的粉丝和一批fate系列的粉丝……

  总而言之,如果你是一名作者,那么在引用其他作品里的人物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别走我的老路。

  网文禁忌之七:恶搞

  恶搞这一元素,如果孤立去看,其实它本身谈不上好坏,而一定要给个评价的话,它应该是偏正面的,因为它往往代表着有趣、搞笑,属于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

  然而,如果结合到小说的整体中,恶搞却在大多数时候,都会成为仆街元素,这是因为它与作品整体的风格、与其它的元素并不协调。

  网络小说的核心是YY,并且是在具有深度代入感,让读者具有身临其境感觉的YY,因此,它整体上应该追求真实感,哪怕它讲述的是完全虚构、飞天遁地的神怪故事,也需要尽力让读者阅读时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而恶搞一般是通过夸张的、不协调的方式体现笑点,它的存在,就会直接破坏小说的真实感,将沉浸于故事之中的读者驱赶出来,并进而使读者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虚幻的。

  显而易见,这样的恶搞出现越多,对整体的破坏也就越大,作品的成绩也越发没有保障。

  当然,如果作品整体就是走恶搞路线,那是另当别论。只不过,这类题材的作品一般比较难写,更难以写长,依旧不会是网络小说的主流。

  PS:这段完全是原话,一字未改。

  网文禁忌之八:恶趣味

  恶趣味看起来与恶搞相似,但实际上两者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相比恶搞,恶趣味更偏重于满足作者自己的某种特殊愿望,比如说我笔下的主角雷利,这是我想写的一个角色,我在动笔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会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但还是写了。这一点嘛,请参考禁忌五,如果你是一个想靠网文赚生活费的作者,那还是尽量避免这种桥段吧。事实上,我觉得雷利这个角色在网文中更适合扮演大BOSS或者主角师傅之类的人物,而不是主角。

  网文禁忌之九:不抛弃,不放弃

  不抛弃、不放弃”在现实中是一句正面的励志用语,一般用于各类救援场合。然而,在网络小说的写作中,它却是一个典型的仆街元素,因为在很多时候,作者是需要学会抛弃,学会放弃的。

  很多灵光一现的题材创意,或是精心设计的剧情桥段、人物形象,作者本人极为喜欢,但它们却不能迎合市场大众的阅读需求,甚至反而是读者所厌恶的元素,这种时候,我们就得忍痛割爱,将这些创意抛在脑后。

  而有些时候,这些创意本身是好的,是能迎合市场的,但它们与作品主体相冲突,很难融入作品中,这时,我们也同样需要硬着心肠舍弃它们,哪怕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哪怕已经为它们耗费了大量的心血。

  显然,我又中枪了。这本书纯粹是在写我自己喜欢的东西,以及我认为合理、合逻辑的东西。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靠网文赚点生活费,千万别学我。

  网文禁忌之十:突破道德底线

  这一点,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找骂。举个例子,马航班机失踪,或许有人会想,它不会是穿越了吧?如果有作者以此为题材,写这架飞机穿越,机上人员在异时空拼搏奋斗,最后建设起了一个强大的国家,那这部小说会有什么样的成绩呢?

  很显然,它一定会在铺天盖地的骂声中惨淡收场。因为这突破了读者的道德底线,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会对那些乘客表示同情,并且会带着情绪抵制作品,至少,也会在周围的舆论中,一起进行抵制。

  同样的,如果有作者想不开,去写主角带着日本鬼子屠村之类的剧情,那作品离死也就不远了。别说中国读者了,就连日本网友都要对你竖中指。

  至于我嘛,虽然没写什么突破道德底线的情节,但我笔下的主角……应该说他的三观已经超越了人类吧,我自己都不认为他还算是人了。当然,我肯定不会写那种突破道德底线的剧情,但那是从情节上来设置的,雷利的道是创造而不是毁灭,他的目标是成为创世者而不是大魔王,所以他不会做那种事,原因是那样做不符合他的利益,而不是他下不了那个手。

  综上所述,我这本书犯了四个禁忌(禁忌二、禁忌六、禁忌八、禁忌九),打了两个擦边球(禁忌一、禁忌十),不扑街就真的不合理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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