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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合格的管家,帕法雷诺无疑是公爵府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如此大事能让他亲自从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驱马三天来到这个帝国边缘的小郡,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亲王之下的第一大贵族非公爵头衔莫属,作为一个有着超过五百年历史的悠久家族,“温德索尔”这一姓氏无疑是贵族中的佼佼者,是整个帝国的贵族们都需要默默仰视的存在。
五百年,拥有这个姓氏的贵族成员有打下帝国一半疆土的铁血将军,有写下《君主论》这样巨著的伟大哲学家,有入选过“梅林”塔罗牌大阿卡纳牌的魔导师…换句话说,《拜占庭史》里的“帝国荣耀名单”上至少列席了超过五位温德索尔家族成员。
功高震主?绝世殊荣?
仿佛是玩笑,又或者宿命,这个古老家族如今却濒临无嗣可继的局面。
温德索尔公爵虽然并不年迈,却也已经到了五十岁这个“门槛”,对于一位胸前可以佩戴“艾瑞卡长剑十字徽章”的帝国守护剑圣来说,这意味着他的实力即将开始走下坡路,但是真正造成这位贵族现在所担忧的事实的原因是——在一场风云迭起的连环政治暗杀案当中,他的所有子嗣都成为了权势的陪葬品。
绝望的公爵倍受打击,即使从未摘下那虚假面具的他,也默默想过自己是否应该在家族先祖的肖像面前自裁谢罪,但是一封信件却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曾经年少风流的公爵竟然在帝国遥远的村镇还有一私生子尚存!
除了公爵本人,没有人知道这封信的来历,更没有人会去傻到确认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当从不离身的老管家在夜幕下冲出公爵府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老公爵现在正在进行一场赌博。
谁也不会清楚公爵的敌人们会不会先一步将那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私生子扼杀在荒无人烟的野外,气氛冰冷的公爵府透着让人窒息的萧瑟,让老管家一想起来就微微不忍。
在墨菲斯告别老管家进入丛林的当夜,胡克镇的镇长无声无息和情妇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而那个盗贼团也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当然,连带着陪葬的,还有整个胡克镇的卫兵团。
政治就是这样,帝国不会问责一个偏远城镇的卫兵为什么会被集体处决,更不会探究一个名字都没听说过的镇长被谋杀的动机,当然,这些更有可能成为贵族们晚宴上偶尔谈起的一两个无足轻重的话题,随即很快便会被美味的鹅肝酱或鱼子酱取代。
《拜占庭史》中所记录的死于政治谋杀的大贵族不胜其数,连根拔起的更有甚之,数遍整个帝国开国元勋所遗留下来的那些军事贵族,温德索尔家族已是仅存的一支纯系血脉。
如今,代表着温德索尔家族族徽的那朵紫鸢尾似乎即将凋落。
唯一的希望,落在了老管家帕法的肩膀上——此刻的他正静静的站在山坡上,俯瞰着黎明前的奈尔村。
几位身材高大的守卫站在管家身后,沉默而透着强大的气息,精致厚重的银色米兰轻铠笼罩在黑布袍之下,胸口的紫鸢尾徽章虽然被悄悄摘下,但是家族骑士特有的精锐气息依旧让他们与普通卫兵差别悬殊。
“无论任何时候,贵族都应明白如何优雅地进退。”
老帕法看了看手中那枚由君士坦丁大师级钟表匠手工打造的精致怀表,轻轻合上了镶嵌着一颗象征家仆身份红宝石的机盖,感叹一声,随即望着远处陷入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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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墨菲斯来说,他的生命过程是单调而又随时充满未知危险的。
这个住在胡克郡边缘奈尔村的少年家产寥寥无几——一栋看起来破败不堪的木屋,一柄劣质的长满铁锈的弯刀,还有几件洗的发白的廉价粗布麻衣,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那些打猎获得的东西,都被他用来换取为数不多的梅洛银币“孝敬”那个老家伙了。
在今天凌晨,正在追踪一头受伤麋鹿的墨菲斯被突如其来的卫兵们包围,紧接着在反抗无效后被逮捕,而那几样唯一的值钱家当早就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常年在森林深处闯荡的墨菲斯还从来没有在伊森格沼泽附近见到过有其他人类出没,这意味着所谓的卫兵和土匪…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巧合的出现在墨菲斯面前。
穿过茂密的丛林,并不放心自己四周安全的墨菲斯冒险经过了一片只有他知道出路的迷雾沼泽,在里面东绕西绕后又在枝叶繁茂的树冠上前行了至少一公里,没有在地面上留下任何痕迹的他最终在第二天的凌晨来到了胡克郡的边缘——奈尔村。
墨菲斯不会傻呵呵的直奔自己家门,在远远的望着这个仅有十来间农舍的小村庄足有一个小时之后,他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敲开了处于村子外围那个看起来格格不入的木屋。
升起的炊烟表明这栋与众不同的木屋有人居住,但是门口并没有寻常家舍会养的土狗,甚至于这个看上去脏兮兮的房子连个像样的围栏都没有。
光着上身的墨菲斯并不在乎自己身上的魔纹暴露在空气外——因为这栋屋子里的人是唯一一个对墨菲斯提起过身上魔纹来由的人。
“嗒嗒嗒。”
墨菲斯的指节轻轻叩响了木门,下一刻却猛然把脑袋朝着一旁躲闪开来!
闪亮的剑刃猛然从眼前的木门刺出,不差一分的停留在了刚刚墨菲斯左眼珠所在的位置——并不是什么刺客,这就是这位老人的“迎接方式”。
当然,不熟悉这一套的不速之客们已经在远处的山坡上有了一片让自己长眠的土地。
“小子,第一次杀人,害怕么?”
木门打开,未见其人,便听到了一声低沉的“问候”。
“还好。”
墨菲斯的回答冷冰冰的,似乎在陈述着什么不起眼的事情,走进木屋,木质地板嘎吱作响,屋子里面的装饰单调近乎没有任何家具,所谓的大厅内有两个硬邦邦的椅子和一个满是炉灰的壁炉,看上去都是很久没有打扫的样子,旁边连通着卧室,里面不用想也是同一副简陋场景。
好像走进自己家门一样的墨菲斯丝毫不担心这里会遭到伏击——这也是他内心深处唯一会完全信任并毫无保留的地方,如果在这里还有危险,自己真的不用担心还能否在别处活命了。
壁炉前有一个懒洋洋的身影,手里随意的拈着个烟杆子,一头黑灰相间的半长头发显得有些凌乱,配上那身乱七八糟的衣服,显得邋遢异常,但是这个家伙却有着一张常人难及的英俊面庞——即使这张已经被岁月侵蚀的面孔有了许些皱纹,却仍旧没有人会觉得眼前这个“帅老头”是一个乞丐。
海蓝色的眼睛清亮而透澈,身材因为乱糟糟的服饰而并不凸显,但是肩膀却异乎常人的宽阔。
唐吉坷德,在墨菲斯的母亲去世后对着墨菲斯说出“若想活下去,便跟我来”的老家伙。
说他老,是因为他的容貌,但是论起力气亦或者战斗能力,墨菲斯的认知当中,他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少了一道魔纹,啧。”
唐吉可德望着燃烧着几块干柴的壁炉,有些反常的话多了起来,墨菲斯的动作顿了顿,似乎在考虑什么,随即坐在了屋子里仅剩的另外一张椅子上。
“我是公爵的儿子?”
墨菲斯对于自己的身份始终就持有怀疑——眼前的老家伙实力强的像怪物,但是却默默的在这个鸟不拉屎的荒村呆了十五年,谁能不怀疑和自己没有关系?
这个疑问墨菲斯从没有提出过,在他心中憋了很久。
“是,没错。”唐吉坷德抽了一口烟袋,吐出一口浓烟,“那么…我教给你的东西都记得了?”
“我必须走?”
没有回答唐吉坷德的问题,墨菲斯头一次用反问的语气问向了这个强迫自己在近乎在危险的森林中呆了七年的家伙。
“孩子,我是不会永远守护在你身后的。”
唐吉坷德轻轻磕了磕那个黑色的烟袋,低声回道,“你的路和我的路,或许只有这一个交点,若干年后回首,也许你会为我们仅仅有这一个交点而庆幸。”
沉默,墨菲斯不知如何继续和这个平时严格近乎冷酷的老家伙说什么了。
“我的弯刀丢…了。”
半晌,墨菲斯再一次说话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八年森林生死历练,最终化作一声叹息,称得上是墨菲斯人生第二位老师的唐吉坷德让他吃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却更给他指了一条无论在哪里都能生存下去的路。
“用我那把剑吧,送给你,留个念想。”
唐吉坷德坐起身,伟岸的身躯将墨菲斯衬托的异常瘦小,他伸手摸了摸墨菲斯的脑袋,少年那迥异常人的黑发被他弄得更乱了,但是近乎从来没有流过眼泪的墨菲斯此刻却紧紧地抿住了嘴,任由泪滴滑落。
“你要去哪里?”
没有什么尊称,因为老家伙从不愿意听到显得他年纪大的称呼。
“或许会去神圣加百列帝国逛逛,又或者卡斯兰迪,我有些想念那里的烈酒了。”唐吉坷德伸手随意将刚刚戳穿木门的短剑拔了下来,递给了墨菲斯——那扇门的背后有着无数道类似的痕迹,但是每一道被短剑击穿的剑痕间隔距离都是相同的,数千道痕迹构成了一个规整的十字架,凝重而肃穆,却没有将木门彻底破坏,“拜占庭公爵之子,不小的头衔呢,你现在站的位置比我当初高,以后也不能比我低。”
“记住了…老师。”
这是第一次,墨菲斯以这个听起来文绉绉的词汇称呼唐吉坷德。
“妈的,老子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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