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经搬到新家,结果宽带直到现在才开通,更新晚了,实在抱歉,明天两更,多的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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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世界是海,我看到的往往是波澜不惊的海面,真正的凶险只有在深入海底才能勘知一二,却永远不知道最终会遇上什么。”
墨菲斯低头瞧了瞧手中的权杖,手指轻轻在杖端平滑漆黑的表面抹过,金色暗纹一闪即逝,“我骑在了尼斯亚龙的头颅之上,却根本不知它会拉我进入深渊,还是跃出海面迎接光明。”
守卫的脑袋突然间微微颤动了一下,随即仿佛生锈的钢铁零件一样缓慢转过了头,那张如同失败工匠雕刻而显得毫无生气的面孔有一丝波澜,目光依旧呆滞,却终于恢复了焦点。
“我…叫…康-普-顿。”
沙哑的嗓音,时隔几百年的第一次开口。
墨菲斯来这里不是为了兀自感叹什么,现在时间紧迫的他当然知道一切以效率为上——之所以来和这个守卫谈话,是因为眼前的家伙实力为子爵级别,只不过用康纳的话说他的实力完全就是摆设,因为这个家伙近乎从来没有为家族内部的事业有过任何贡献,因为呆滞和木讷完全游离于核心成员区域外,但正因如此,他成了米克斯家族硕果仅存的几个实力不弱的成员。
其实说到底,让康普顿态度突然间发生变化的只会是萨弗拉斯权杖而不是墨菲斯的几句废话,这柄属于血族第一位先祖的圣器所带来的对于血统的威慑绝对是普通血族无法抵挡的。
“康普顿,你在这里站了多久?”
“四十七年,七个月零八天,十七小时二十五分钟。”
这是一个让墨菲斯微微眯起眼睛的答案。
这似乎不是随口胡诌的数字——以往的米克斯家族没有人把他当做正常血族来看待,更没有人能从他的嘴里翘出什么秘密,而墨菲斯却在此刻轻而易举的接触到了一个或许让康纳都感到震惊的事实。
“这条街有多长?”
墨菲斯突然指向了眼前的大街,突兀的问道。
“三百七十二米。”
康普顿面无表情,回答的却越来越流利,似乎逐渐恢复了语言能力。
“从你来到这里到现在,下了多少次雪?”
“二十二场。”
“多少次雨?”
“三千四百七十一场。”
“我现在距离你有多远?”
“身体重心距离,二米三。”
“米克斯家族族长的死因是什么?”
墨菲斯话语一变,问了一个转折极大的问题,但康普顿却在听到这个问题以后沉默了足足三秒钟,继而给出了答案——“我不知道。”
“康纳的年龄?”
“八百五十三岁。”
当转移到和数字有关的问题时,墨菲斯明白了眼前这个家伙的非凡之处。
“以后你不用看门了,现在起,你的新身份是我的随身侍卫。”
墨菲斯转身便朝着府邸大门走去,而康普顿则是缓慢的扭过身体,身体僵硬的迈步跟上墨菲斯,没有像康纳米克斯那般鞠躬弯腰口称主人,却如同傀儡般服从着墨菲斯的所有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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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地奇城的贵族们等级分明,却并不是根据称呼来决定,因为很多时候靠着金钱买来男爵爵位的新晋贵族们手中却有着比子爵还要庞大的财富和资源,所以评判一个贵族的身份高低,看的是他周围人整体圈子的水平。
作为一个身上有着不到三万枚金币巨款的年轻贵族,墨菲斯现在的身份说起来不大不小,因为他的身份和地位并不是由他口袋里的金币决定的,而是由米克斯家族暗中所拥有的底蕴所决定的——所幸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也有三磅钉,墨菲斯以一位弗丁男爵的身份拿到周日即将举行的冬季狩猎活动邀请函时,米克斯家族目前实力最强的康纳还为他拿出了一系列地契和奴役拥有证明。
这些东西证明了墨菲斯在弗丁帝国某处拥有一片人口超过两千的繁茂领土和一座有着一百七十位奴隶的城堡,至少三位子爵伯爵愿意介绍自己待嫁的女儿给墨菲斯,并且一个个身份都有据可查,毫无丝毫作假痕迹。
也幸亏唐吉坷德同样教过墨菲斯弗丁语,并且还是口音纯正的普鲁士味儿弗丁语,唯一的破绽或许只在于墨菲斯没有真的去过弗丁了。
但这东西没人会去追究,因为贵族的话题不外乎吹牛扯淡互相夸耀,认同你,自然连屁都是香的,不认同你,那便连蜜都如屎尿般臭不可闻。
所以当墨菲斯一身剪裁得体的猎装出席三天后的冬猎会场时,在场的三十四位贵族自然将友好而炽热的目光赠予了这位刚刚进入美地奇一线贵族圈子的成员上。
可以说,康纳米克斯所能做到的事情,已经出乎墨菲斯的预料。
雪后晴天的森林边缘,参加冬猎的成员们已经整装待发。
墨菲斯泰然自若,一柄手杖,一柄短剑,身后跟着神情呆板的扈从康普顿和另外两位皮甲装扮的血族仆人,斯芬克斯没有招摇的出现在这里,毕竟一人一猫的组合是在太过惹眼。
此刻墨菲斯身前的贵族们可谓汇集了美地奇城的整个上层社会成员——甚至包括了领主波顿伯爵和他的女儿,一排身材普遍肥胖却财富骇人的笑面虎们带着身后年轻的家族成员打量着这个突兀出现在美地奇城一线贵族圈的年轻人,阵势不小。
“欢迎来到美地奇城,来自弗丁的墨菲斯罗兰,希望这里的风景能让你满意。”
说话的正是看起来热情好客的领主波顿伯爵,肩宽阔膀,身材高大,配合着他的络腮胡子完全是一副沙场猛将的形象,身上虽无骑士重甲,但那经历过战火的铁血气息却无法掩盖。
是个猛人。
墨菲斯面对领主大人的亲自示好并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热情,年轻却成熟的面庞露出一个从容而温暖的微笑,淡,却很有诚意,让领主大人很满足的哈哈大笑,继而挥手示意冬猎开始。
三十四人是指贵族的数量,但是如果包括了扈从,人数要加三倍,而每人除了至少两位扈从,还有三条以上的猎犬,声势浩大并非夸张。
猎场上白皑皑的积雪没有任何脚印,倒是比起那些事先清理大型野兽的做派要让墨菲斯觉得靠谱,只不过他来这里自然不是来为了打猎,联络“感情”才是真正目的。
骑上堪称神通广大的康纳安排的布奇温血马,墨菲斯保持着贵族的优雅风范,身后的康普顿和拽着猎犬的两位扈从紧闭着嘴,摸样冷酷。
到场的贵族们一个个骑上马,开始了热身式的暖场小跑,随即领主波顿带领着他的狩猎队伍一马当先进入了森林,值得一提的是这位领主刚刚十八岁的女儿竟然也骑马跟在身旁,显然尚武的父亲对她影响颇深,这位名字叫艾德琳的女孩儿从始至终没有跟谁打过招呼,姿态虽不高傲却胜似高傲,一副所有人都不入法眼的摸样倒是让不少年轻贵族们心里痒痒。
显然对于每晚床上不缺女人的贵族来说,一位不易征服的女性才是男性们最喜欢的猎物。
墨菲斯策马带着康普顿从侧面进入了猎场森林,和大部队略微脱节——这是一个外来贵族的应有做派,墨菲斯细心地拿捏着自己的尺度,很好的保持着伪装身份。
此时此刻的墨菲斯可不是来走一步看一步见机行事的鲁莽少年,在来到这里的三天前,一份完整的参加狩猎贵族名单已经被墨菲斯反复研究了不下十遍。
这其中梳理出来的东西让他明确了今日到来的主要目的——当然这场冬猎虽然是领主决定的,但其中不少可能出现的“变量”却掌握在了墨菲斯的手中,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划好的计划去一项项的执行。
而这项计划的第一个关键点,正是那位一身雪白狐皮猎衣身背短弓的领主大人之女艾德琳。
冬猎的持续时间为一天整,当然真正打猎的基本都是那些身手不凡的扈从,贵族老爷们只需要骑着马冲上去补上最后一剑或一箭即可,反正政治家们从来不会认为狩猎这项运动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享受打猎带来的乐趣,明争暗斗从来都不缺少,而争风吃醋更是不可避免,墨菲斯利用的就是这几点因素。
布鲁克温血马并没有纯血马的恐怖爆发力,在寒冷的冬日却能依旧保持稳定的奔跑速度和耐力,这便是其值钱的地方,身为猎人的墨菲斯自然不会目的性很强的跟随着大部队,论打猎,估计在场的这群人没一个能比得上他,靠着简单的追踪技巧和自身强大的身体素质,墨菲斯在两个小时内便逮到了几只野兔和雪狐,不过随后便一直徘徊在领主波顿队伍的外围。
他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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