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细狗

  那支铜质弩箭正好停在他面前,几乎能看清箭尖的铜绿。

  细狗扶着德莱厄斯的肩膀,想要用力把他推开。那支弩箭穿透了细狗喉咙,就像刚才刺穿火炮少尉的喉咙一样。

  德莱厄斯第一次感觉细狗原来这么高,记得老是驼着背,没想到挺起胸膛的他,能和自己平肩高。

  他记得细狗佝偻着腰,习惯性不时拍拍口袋里的那几枚金币,他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每次打完仗清扫战场的时候,他总能不耐其烦地翻开每一具尸体,从那些死人鞋子的夹缝里找到金币,然后嘴里嘟囔着:“愿逝去的灵魂长眠于地下,而金币应该用于流通。”

  每当这时,细狗总是会嘚瑟地吹嘘道,“相信我,全天下男人藏金币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而其他人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没人愿意做打扫战场的事儿。清扫战场往往会在战事结束四五天之后进行,如果冬天还好些,要是碰到夏天,尸体已经腐烂了,掀开黑色的铁甲,就能看到成堆的白色肉蛆在尸体的内脏里蠕动。而细狗却独衷于这件事儿,他会用事先备好的纱布围在脸上,用来抵挡令人作呕的尸臭。

  没人的时候,就躲在角落里摩挲着怀中的金币。他好像永远都是一个人,从来不会像其他士兵聚在一起赌钱或酗酒。比起那些娱乐活动来说,金币似乎更有诱惑力。令德莱厄斯记忆深刻的是他的箭术,每次他总能找到最佳的射击位置,从来不浪费一支弓箭。因为不合群,别人总是忽略他。而德莱厄斯知道细狗作为弓箭手,射杀的人数甚至比那些赫赫有名的神箭手还要多,而他却从未受过伤。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鲜血从细狗嘴里流出来,他低头看了看刺穿喉咙的铜箭,勉强笑笑,用力抬起右手摸着自己怀里的金币,“我没有杀掉对面所有的射手,而你少付了三个金币,也算是公平合理吧。”

  德莱厄斯眼角泛红,用力抓紧细狗的肩膀,生怕一松手细狗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他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力,看着自己面前的人慢慢失去生命,却没有一点办法。他用力摇摇头,说:“你已经做到的很好了,对面所有射手都死了,我还差你三枚金币,你一定要坚持住,一定,军医!军医呢!”

  德莱厄斯冲着麻木的人群大吼着:“妈的,军医呢!军医死他妈全家了吧!他丫的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来,我兄弟都要他妈死了懂不懂!”他眼角的泪水落下来,像个疯子一样。

  “细狗,你TMD倒是给我挺住啊,我还欠你三枚金币呢!”德莱厄斯用力抓住细狗的肩膀,脖子上的青筋暴起。

  细狗从怀里掏出一把金币,他喘着粗气,喉咙像破掉的风箱呼呼响,“我快死了,你帮我把这些金币交给我儿子好不好?他今年已经三岁了,去年回去的时候,他还会叫我爸爸呢,鼻子随他妈,长得特别好看,不像我长了一个塌鼻梁,还长了一个痦子,活像个狗鼻子。”细狗忍不住笑起来,而后剧烈咳喘。

  “东城区的东南角,去了打问细狗,他们都知道的。如果有人问你细狗为什么没回去,你别说我死了,就说我被派出去打仗了。那一片有好几个混混,我怕他们知道我死了会欺负我媳妇儿,孤儿寡母很难混的,特别是在东城区那片地方。”

  德莱厄斯盯着细狗手中的金币,看到它们一枚枚掉落,散成了一地,发出清脆的声音。细狗慢慢闭上了眼睛,肩膀收缩着,像是一堆死肉瘫下去。

  这时候,满身赘肉的军医费劲沿着城楼爬上来,跑起时,满脸肥肉都打颤。看着死去的死狗,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德莱厄斯把城墙上的旗帜取下来,盖在细狗身上。

  旁边有人张了张嘴,临阵自取战旗是极伤士气的事情,更何况盖在一个死人身上。只是看到德莱厄斯眼中的愤怒,知趣的闭上嘴了。

  军医喘着粗气,单手扶着城墙,不满地嘟囔着,“我还以为是士官受伤了,弄了半天是一个普通的弓箭手,哪用得着这么地拼命催我?”

  德莱厄斯走到军医面前,一只手掐住那肥的流油的脖子,把他顶在城墙上,咆哮着:“我们的士兵死了,无论他是谁,这是你应该说的话吗!”

  军医被掐的喘不上气来,脸色发白,小短腿挣扎着乱踢着。

  “更何况他是我兄弟!是他为我挡了一箭,懂不懂!他用命换了我的命,你TMD到底懂不懂啊!”德莱厄斯松开军医。

  军医喘着气坐在地上,他害怕地抬起头看着身材高大的德莱厄斯,那张因为愤怒而狰狞的脸仿佛是恶魔一般。

  所有人都看到德莱厄斯举起那柄双刃巨斧,用力跳起。

  凌空的德莱厄斯仿佛死神降临一般,月光将他隐没在一片光晕中,在他落下的时候,巨大的力量仿佛从天而降。

  那名军医随着双刃斧的落下,身体被劈成两半,内脏翻卷着露出来。

  当所有人拼命想把德莱厄斯留在他们脑海中的猩红色恐怖身影甩掉时,黑色玫瑰军团并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时间。那些黑色的身影已经像燕子般掠过了最佳射击范围,径直来到了城门下。

  “防御!防御!……”城门下的士兵喊成一片,“敌人攻上来了!”

  而后无数道黑影从城内的大街小巷中窜出来,统一的黑色制服,脸上蒙着绣有黑色玫瑰的纱巾,没人能看清他们的模样。

  有人说,黑色玫瑰军团一旦开始进攻,就像黑色浪潮一样,带着惊涛骇浪涌向敌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敌人淹没在无尽的黑色浪潮中,这也是为什么所有人称乐芙兰王朝为暗黑王朝的一个重要原因。

  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看到黑色玫瑰军团,而这一次,却成为他们的敌人。

  而这只是缩小版的黑色玫瑰军团,他们完全想象不到真正的黑色大军冲锋起来是什么样子,几万人奔跑在天空下,将会是怎样一副摧枯拉朽般的画面。

  每一个人举起武器冲向城楼下,没有人会退缩,双方已经杀红眼了。

  立场已经分明,除了生死相见,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

  城楼上只剩下德莱厄斯一个人,弯着腰把掉落在地面的金币一一捡起来,用袖口擦净金币上的灰尘。他记得细狗总是把金币擦了一遍又一遍,这些可是给他那三岁儿子的,怎么能染上血腥气呢。

  城外的骑兵营紧盯着高耸的城墙,他们隐约能看到城楼上正在发生的激战,却对城内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德莱厄斯暴怒地挥舞着巨斧,将那些冲上来的黑衣人砸飞。越来越多的人被逼到死角,城门军部守卫已经失去了反攻的能力。他本来以为加上军部支援的数千人足可以把城内势力击退,最坏的结果也能坚守一段时间,可是他们却像枯枝一般被对方冲散。

  “我们快坚持不住了!”

  “坚持不住也要坚持。”德莱厄斯一拳将一名敌人砸飞,喘着粗气道:“我们还有一支军队,如果他们全速赶过来,我们还有机会。”

  “可是我们哪还有援军,所有人都已经调到城楼上了,包括巡逻队,能来的人已经来了,我们没人了!”

  “如果把围禁众议院那一千重甲士兵调过来,我们或许还有希望。”

  “可是……”那名士兵犹豫道:“如果那一千人调过来,那些众议院的贵族们不就更有恃无恐了?”

  “杀了他们比围禁他们更有用。”德莱厄斯不知道军部是怎么做的决策,更不知道杜·克卡奥将军在等什么,如果城门被黑色玫瑰军团占领,城外的三万大军就再也入不了城。他知道,最多只需一天,远驻北方边境的真正黑色玫瑰军团就能赶到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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