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二章 路遇劫匪

  见大家实在疲惫,早已经满血复活的沈风强忍着好笑冲福伯说道:“问问大家,如果现在休息,那就找个合适的地方扎营休息一晚,如果想睡得舒服一些,那就走到有客栈为止。”

  这种时候,有的休息就不错了,谁还顾得上挑剔?

  很快,沈风便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回复,扎营休息一晚。

  于是,大伙选了一片干净的地方开始架起篝火,然后将马车在外围围了一圈。火焰升起后,众人又各自取了吃食在火上烧烤。

  在沈风的影响下,见龙城出品的吃食要比这个世界高出了无数倍。

  所以,大家准备好吃食,还没开动的时候,便吸引了一大批路人驻足观望。

  后来,一些胆大而又实在忍不住的人直接一脸讨好地走了过来,打算用银子或拿的出手的东西跟大家交换吃食。

  众人觉得好玩,便与来人聊了起来。

  对此,沈风也并没去管,在他看来,自己带出来的人,如果连好赖人都分不清楚的话,即便吃了大亏,那也是他自己活该倒霉。

  更何况,除了根叔和福伯之外,能够带出来的,几乎全都是修炼强者。真要干起仗来,谁吃亏还真说不太好!

  路人见有人带头,并且沈风这边的人也都随和,一下子全都涌了过来。

  一时间,原本一顿非常简单的晚餐便饭,变得跟举办篝火盛宴一般,到处都挤满了寻找目标交换食物的人群。

  这些人在吃了吃食之后,得知这些几乎可以让自己吞下舌头的美食竟然可以在见龙城随意买到时,一个个对见龙城充满了无尽的向往。

  这种效果,虽然连沈风自己也没想到,但也倒也乐见其成。作为地球村偷渡过来的灵魂,他自然非常清楚,一个城市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能够吸纳更多的人才和留住人才。

  当然,这种事情往往都是双向性的,如果城市的生存环境好了,吸引人才的资本才能强大,否则,即便吸引来了人才,环境不好,不利于生存和发展的话,同样无法将其留下。

  然而,如果能够将这些人才留下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这些人才同样会对自己居住的这座城市进行反哺,使这座城市更具魅力。时间久了,两者之间便会形成一种相互促进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沈风目前的见龙城规划当中,其中有一条就明确规定,各个衙门在履行自己本身职责的同时,还要注意吸收对见龙城有用的所有人才。

  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使得沈风故意有种让大家尝试接纳外人的心胸。

  当然,交换食物和打屁聊天都没问题,但吃过饭,大家休息的时候,外人还是得必须离开这里。

  对于这点儿,经常出门在外的人自然能够理解。甚至有的人在吃饱喝足之后,都不用沈府这边的人招呼,便识趣地选择离开。

  沈风这边在安排了人员值班之后,也都自觉地休息起来,毕竟明天还要继续前行。

  翌日。

  太阳还没升起,整个营地就开始忙碌起来。

  大家草草地吃了点东西,便整理马车继续向着小龙山的方向前行。由于昨晚交换吃食的缘故,很多与沈府同路的人也都嘻嘻哈哈地凑了过来,与自己昨晚相识的人说说笑笑。使得队伍在不知不觉中壮大了几倍。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人多的缘故,沈府的车队一直快走到小龙山脚下的时候,都没有遇到一次劫匪。这让很多同行的路人也是开心不已。

  第三天傍晚,车队总算是来到了小龙山脚下。

  这时候,一路上同行的路人便纷纷劝阻起来。

  “虽然这一路平安,但山里跟官道可不一样!”

  “是啊,还是小心一点儿为好!”

  “你们这可是喜事,不宜见血的,在这里住一晚上,明天白天大家一起,相互也都能有个照应。”

  “山路可不好走,白天能够看得清,这天一黑,即便没有劫匪,这马车也会有危险的。”

  ……

  这种事情,根叔和福伯自然要征求沈风的意见,沈风这边见大家说的真切,也就听从了建议。不过却叮嘱大家千万做好防御工作。

  在交代完后,他则离开队伍,独自进入山中。

  没办法,都离这么近了,喜当爹的沈风实在无法再等一个晚上,所以,他把车队交给根叔和福伯两人,自己则要先到杏花楼去夜会自己怀了身孕的媳妇。

  由于路线不熟,打听了几个路人,才从知情人那里找了路线地图起身离开。

  没走多久,便见原本就非常狭窄的山路中间,竟然横倒着几棵大树。不用想,定然是附近这些劫匪们干的。

  为了确保车队的安全,沈风毫不犹豫地走到跟前。

  可转悠半天,却没发现一个劫匪。

  “怎么着?难道今天是周末,大家都回家休息去了?”

  “有人吗?劫匪呢?”

  沈风忍不住扯着嗓子喊道。

  结果除了惊飞几只山上的小鸟之外,竟然没有一点儿有人的迹象。

  又喊了几嗓子,见实在没人,便直接抡起大刀将拦在路中间的几棵树给砍成几段丢在一边。

  山间小路并不好走,但这对沈风来说并没问题,只是随着越来越暗的天色,使得他不得在一些岔路跟前放慢脚步仔细辨认。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突然听到不远处一阵嘻嘻闹闹的喧哗。

  走近一看,发现距离自己不远的一个山沟里竟然生了一小堆火,几个壮汉围着火堆坐在那里说话,旁边的地上放着兵刃,而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两个商人打扮男子被捆着手脚丢在一边。

  其中一位年纪略大的商人嘴角一边淌血,一边向几位壮汉哀求。

  “好汉爷,求求你们了,财货都给你们,放了我们吧!”

  不过无论他怎么哀求,几位壮汉都没有理他的意思。

  “哟嗬,还是这里热闹啊!”

  沈风一边笑着,一边向火堆走来。

  沈风的声音吓了众人一跳,大家纷纷扭头看了过来。当大家发现只有沈风一人的时候,全都唰的一下拎起兵器站了起来。

  “你是谁?”

  一个大胡子壮汉瞪眼吼道。

  “当然是走路的了?难不成这时候在这种地方还是下馆子的?”沈风没好气地鄙视道。

  由于沈风一副有持无恐的样子,一时间还真让几人有些犹豫。所以,对于他的说法,大胡子壮汉并没理会,在沈风又走近几步之后,大胡子有些急了,只见他将刀尖冲沈风一指,嘴里喝道:“站住!报上名来,我们天龙帮不杀无名之辈!”

  “天龙帮?”沈风迟疑一下,皱着眉头道:“怎么还有天龙帮的存在?难道信义堂那边还没有把天龙帮给灭掉吗?这水平可真够渣的!”

  沈风是自言自语,但听到壮汉们耳朵里面,可就显得特别刺耳了。

  所以,几个壮汉更是生气,大胡子则冷笑道:“原来阁下是信义堂的人?怎么着?就凭你们信义堂那两下子,还想把我们天龙帮给灭了?”

  “怎么?你的意思是你们天龙帮比信义堂更厉害?”

  其实对双方的势力方面,沈风根本就不了解,当初跟梅若柳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听她说只要他们的大当家二当家的一回来,就有能力对付天龙帮。没想到这么久了,竟然还没将对方搞定。

  “哈哈哈哈……”

  几位壮汉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一个个满脸鄙视地哈哈大笑。

  从对方的表情上,沈风自然明白,看来与这天龙帮相比,媳妇家的信义堂,终究还是差了一点儿。

  “笑?笑个屁啊?跟二傻子似的。”

  沈风没好气地骂了一句,然后又指着被捆起来的两个商人,接着说道:“他们怎么回事儿?谁把他们捆起来的?”

  “怎么着?你们信义堂这还没灭掉我们天龙帮呢,你就这么着急想要命令我们?我倒是纳闷了,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在我们面前装十三?在你们信义堂里,除了你们三个当家人,别人的面子,我们还真就给不着呢!”

  大胡子轻蔑地望着沈风,心里琢磨信义堂什么时候冒出了这么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傻蛋。

  沈风没有回答,反而开口问道:“你们几个,知道怎么去杏花楼吧?”

  其中一个壮汉指着沈风笑道:“哈哈哈哈,杏花楼我们闭着眼睛都能走到,怎么,难道你这个傻蛋突然犯病,连自己的老窝都记不住了?要不这样,你叫我们几声亲爹,然后说公叔信义是个王八蛋,我们就受点儿累,把你带回去?”

  “切!公叔信义是不是王八蛋我管不着,但他们三当家那可真是够味!哈哈哈哈……”

  男人在一起,说起话来,自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带点南瓜的颜色。所以,那个刚说完,另外一个便一脸下流地将话题扯到了梅若柳的身上。

  “三当家?你是说梅若柳?”

  沈风自然知道他们说的是谁,所以问了一句。

  “呵呵,瞅着你这孙子都不是什么好鸟,怎么着?难道你也惦记上你们三当家了?哈哈,有眼光、有前途,要我说,就凭你们三当家的那小蛮腰、翘翘的屁股,这要是伺候老子一晚上……”

  他的话还没说完,大家突然眼前一黑,紧接着便听“嗖”的一声,一颗黑乎乎的脑袋毫无征兆地向远处飞去,脖颈切口处突然喷涌出来的带着腥味和温热的鲜血,一下子洒在了众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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