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四十三章有个bug,在芬威所说的话里,事实上克瑞玛尔没办法用传送类法术的,灰岭至银冠密林精灵们有设置迷锁,限制了传送类法术的使用……另外给上一章的精灵棋起了个名字——“星盘”,顺便附图,见图片卷,(这是小星盘,288子的那种,克瑞玛尔和伊尔妲下的是大星盘,是它的两倍大),请有密集恐惧症的读者大人们慎阅。
即将被黑色的部分围拢的五个小点就是会被吃掉的部分啦,很清楚吧,数子是最简单的,但确实有着更多更报社的判胜规则呢,譬如说,最后终局时某个方向留多少子啊,留下的子需要组成图形或文字啊,诸如此类的。
总之,这种棋类游戏是既考验头脑又考验运气的……这个,巫妖的头脑当然不错,就是运气……那个了点……
好,轻松一下,接下来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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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威露出了一个难以形容的表情——焦急,对,焦急占了很大一部分,还有一小部分的懊恼与遗憾,夹杂着憎恨与愤怒。
法师看向屋内,传信者跟随着他的视线,一本棕褐色皮质封面的书正端端正正地被放在一个打开的盒子里——后者并不清楚为什么克瑞玛尔的法术书会在芬威这里,或许是他们在讨论法术时被黑发的施法者无意遗忘了——但据他所知,法术书对于法师是种相当重要的东西,那么这个只是收藏品抑是可被代替的?
他询问芬威是否需要他代为转交,而芬威只是看着他,专注得让他以为自己突然变成了伊尔妲。
“不,”法师终于说:“不了,”他用一种虚浮浑浊的声音说道:“既然他要我等待——”他说:“我就等待……但不要急着走,朋友,”他以与声音完全不相称的敏捷抓住了半精灵的手腕,传信者浑身的毛发因为这个动作而竖立了起来,芬威的手又干又冷,摸上去就像是一截枯枝,一段蛇蜕:“外面下着雨,”芬威说,“我想我该招待你一杯茶。”
强烈的不祥预感死死地抓住了传信者,芬威的房间温暖,干燥,缭绕着香料的气味,而房间以外的地方都已经笼罩在冰冷的雨丝里,他的心却在大声警告,勒令他立即逃走。
他是想这么做的,但芬威举起他的手,一缕细沙从他紧握的拳头里滑落,传信者抗拒着,而芬威弯曲手指,做出手势,一股无法抵御的睡意猛地击中了他,他依靠着芬威的身体缓慢地倒下,一只手抓着他的短剑。
芬威站在原地,仔细倾听,确定雨水与黑夜已经帮他赶走了多余的眼睛与耳朵,他低下头,脸上带着毋庸置疑的悲哀,“我并不想那么做,”他轻声说道:“我的朋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没有时间了。”他转过身去,隐形仆役在他无声的命令下抓起了半精灵,它紧跟着他,来到那个密闭的房间。
伊尔妲如果能够看到此时的这个房间,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房间里所有的东西,芬威曾经视若珍宝的那些书籍、材料与魔法用具都被撤除了,地毯被卷起,紧靠在墙壁的一侧,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被拉伸至近似于半透明的恶魔皮肤,皮肤已经过处理,脂肪和毛发、鳞片已被刮去,又用黑龙的酸液浸泡过,撒上硝石与硫磺的混合粉末,由铁灰变成了骨白色,它早已脱离了主人的身体,失去了生命,却依然布满了细密的红色脉络,还会不时地扭动挣扎,如果不是有灿若繁星的秘银钉将它钉在地板上,它说不定会真的悄悄逃走。
法师早已在恶魔皮肤上绘满了他所需要的图案与文字,精金线条密如罭网,用于供魔的龙血在其中流动——芬威拿起那本应被早日销毁的法术书,谨慎地逐一对照,他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他失败了,就算是未被发觉,他也不会再有勇气去面对那些被撕碎摧毁的身体与灵魂了。
那个法术正在法师的头脑里,他在几个小时前记忆了它,芬威最后看了一眼在被迫的沉睡中抽搐挣扎的半精灵,他是芬威为数不多的密友中的一个,他们一起在灰岭长大,一起学习,一起用餐,一起游戏与一起工作——在伊尔妲未曾出现之前,他是最常和芬威并肩而坐欣赏星光的人。
但芬威需要他去死,原本这个厄运应当降临在那个无耻的埃雅混血杂种的身上,可正如芬威所说的,他已经没有时间了——隐形仆役无形的手指扼住了半精灵的颈脖,将他悬挂到空中,窒息的痛苦让他不自觉地摆动双手晃动双脚,试图摆脱睡眠术的控制;芬威快速地施展了一个法术免得身上沾上鲜血与气味,走向他的朋友,不带一丝犹豫地割断了他的喉咙,而后一路向下,一直剖到他的肋骨以下。
鲜血在法术的作用下流入准备妥当的瓶子里,和前两个半精灵的血混在一起,芬威掏出了他的心和肺,滚热的内脏被分别放进小罐子里,罐子和瓶子都是芬威自己烧制的,除了陶土,还有精金、秘银和魔鬼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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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时间略微拨回去一点。
就在巫妖还在为星盘上的棋子苦恼时,德蒙与另一个法师也正在忙于完成他们的游戏——他们站在城外,一片人迹罕至,乱石嶙峋的空旷之地,雨雾中的白塔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在他们的不远处,正是星光河分出支流的地方,他们注视着银光闪烁的河水,它从星光河而来,穿过白塔,消失于丘陵与平原。
“时间掌握的恰到好处,我的孩子。”一个深沉的,颇为动人的声音说。
德蒙向那个人深深地弯下腰去,比对着他自己的父亲时还要恭谨上百倍有余,在他被罗萨达的牧师拒绝,眼看着只有到父亲的田庄里去看着农奴与庄稼平庸惨淡地度过一生时,是这个人拯救了他,给予他力量与希望,带领着他一窥魔法的奥妙。
现在,他还将财富与权势摆在了德蒙的面前。
“我原想做的更完美一些,”德蒙遗憾地说:“但我的兄长回来了,而父亲对他几乎是言听计从,”
“做父亲的总是倾向于长子,”他的导师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你可以把这当做是命运在你耳边发出的提醒与催促——它说你该行动了,那你就去行动,有时候瞻前顾后反而会带来失败。”
“您说的很对。”德蒙说,并再次鞠躬表示诚服。
由于魔法的作用,雨水避让开了导师与他的学生,他们的鞋子、斗篷与所踩踏的地面都是干爽洁净的,而他们所统率的半兽人、食人魔或是巨人却已经全然湿透,他们不满地互相推搡,吐着唾沫,抓着肮脏的头发,争先恐后地爬上一块形状奇特的平台,说它形状奇特,是因为它就像一个方形的厚底托盘,薄薄的边缘微微翘起,而中间又厚又重,它悬浮在距离地面约有三英尺的地方,一对穿着华丽又滑稽的侏儒踮着脚跑来跑去,小心地调试着它的平衡与高度,这可真有点难,因为每个登上它的乘客都会粗鲁地摇晃摆弄一番。
这块巨大的魔法用具可以一次运载十个巨人或二十个食人魔与半兽人,它能浮起,但仍然需要外力拉拽,侏儒们拿它冒充漂浮碟,但拿到白塔售卖的时候只换来了嘲笑与好奇的围观,商人们更青睐马车和船只,也不怎么信任侏儒的作品。只有德蒙想到它或者还能派上别的用场,他借口需要研究侏儒们的符文盘而买下了三个,放在自己的仓库里。
非人类的士兵由他的导师提供,化形药水可以让他们以人类的姿态进入白塔,德蒙招募了他们,并以训练的名义将他们聚拢在一处——在执政官要求他们离开后,德蒙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大笔钱,带着大约五分之三的人出了白塔——他们原本就是要前往另一个地方的。
所有的巨人、食人魔与半兽人都已经爬上了平台,一手紧抓着武器,一手紧抓着依照德蒙要求加在平台表面的牢固拉手,几根混入了秘银的绳索贯穿整个平台,伸入支流里,绳索的另一端达成环形结横过蛇人的肩膀与胸膛,他们从河水里露出满是鳞片的脸,等待着出发的命令。
一个蛇人向同伴发出了嘶嘶的声音:“他们还在等什么呢?”他问。
他们在等阿斯摩代欧斯,德蒙的魔宠。
它有着两双很大的,就像是蝙蝠翅膀般的膜翼,这让它能够如同闪电般地飞行与变向,凡人根本无法捕捉到它的影子,在他们看来,它就是一个闪烁着的小黑点,每次闪烁都能跳出一百尺或是两百尺。
收起膜翼后它几乎与人类常见的,普通无害的小仓鼠别无二致,眼睛亮晶晶的,毛茸茸,黑乎乎、圆滚滚的一团,它的毛发要比人们以为的茂密得多,针毛带着层薄薄的蜡质,雨水并不能完全打湿它——但它一落到德蒙的手臂上就开始猛烈抖动身体,甩了名义上的主人一脸的水。
德蒙很恼火,但他知道凭着他的经验与学识根本不可能有与一个小魔鬼签订契约的机会——关于这点他的导师也和他详细地谈过,这只魔宠之前有过主人,是的,导师认得它的主人,但后来不知为何它的主人失踪了,也许受到了重创,因为阿斯摩代欧斯感到疼痛,虚弱,并且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淡薄,若有若无,而小魔鬼在这个位面上是需要主人的,没有主人提供魔力,他会死去并回到无尽深渊。在被迫消失前,阿斯摩代欧斯找到了德蒙,他那时只是个凡人的次子,但他身上确实有着小魔鬼需要的力量。
它和德蒙的契约并不完整,而且偏向魔鬼,对此德蒙无可奈何,他知道阿斯摩代欧斯更倾向于他导师这样的强大法师,问题是导师已经有了魔宠,比阿斯摩代欧斯更强壮、敏捷与狡猾,阿斯摩代欧斯第一次试探的时候差点被它吃掉。
但这个不死心的家伙还是会紧抓着任何一个能找到的机会向他的导师献媚。
阿斯摩代欧斯知道两个施法者已经等了一段时间了,他们最不需要的就是啰嗦,它聪明地只是再次张开收拢的翅膀,用两只后爪站立着,抱着两只前爪尊敬地向德蒙的导师行了一个鞠躬礼——虽然这个鞠躬礼让它看上去很像是个带着枝叶的黑布林,“那个自作聪明的蠢半精灵记忆了那个法术,”他宣布道:“诚如睿智的您所料,在我离开灰岭前,他已经杀死了两个半精灵,并且企图嫁祸给另一个。”
而被嫁祸的那个傻瓜,阿斯摩代欧斯心想,真是奇怪,它居然会觉得有种熟悉感,但别开玩笑了,它怎么会和一个半精灵法师熟悉呢,除非他的另一半血统是属于魔鬼的,但如果真有这么一回事,那些精灵是绝对不会收容他的,就算他的另一半血脉承继于他们的王也不可能。
“那么在黎明之前,整个法术就会完成。”导师说。
“还有一个呢?”德蒙问道:“两个半精灵的血是不够的。”
“我相信我们的芬威法师会找到第三个的。”德蒙的导师说,他向阿斯摩代欧斯伸出手,手掌里放着一块灵魂宝石,小魔鬼兴奋至极地拉长了身体,预备亲自接过这份赏赐,他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但还没等他的爪子碰到导师的皮肤,后者的魔宠就从他斗篷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窜了出来,阿斯摩代欧斯差点自己跳进了他张开的大嘴里。
“滚回你主人那儿去!”导师的魔宠嘶喊道,它是条有着两个脑袋的毒蛇:“小贼!”
德蒙的导师安抚性地摸了摸魔宠的脑袋,将灵魂宝石交给德蒙,他的弟子正试着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藏到眼睛和嘴唇后面去,阿斯摩代欧斯逃的很快,但头顶的毛发还是被毒蛇牙尖喷出的毒液烧灼得一干二净,它正忙着把四周的毛发梳理过来遮住那块难看的空白。
毒蛇在隐入导师的影子前尖锐地大笑。
阿斯摩代欧斯恼火地将那块灵魂宝石塞进自己的颊囊,它的头顶很疼,“如果我的主人,”它无声地嘀咕道:“我的主人不是这么个没用的家伙……”
它叹了口气,发觉自己正在想念它真正的主人,虽然他性情古怪,脾气乖戾,嗜好暴力并喜怒无常,但他确实很强大。
而且慷慨。
德蒙的导师当然不会去关注一个魔宠的思想,他将出发的命令投射到蛇人的脑袋里。
精灵们将星光河视为己有,不过就算是他们放开了权限,普通的航船也难以在星光河上行驶,星光河之所以如斯暴怒不安正因为它的河床遍布突出的页岩,它们就像是一层层的阶梯,除了生有飞翼的精灵船,还有什么样的船能够跃过它们呢?
但蛇人可以,星光河的急流漩涡对于生长在大海里,能够与风暴潮汐相对抗的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困难,他们还能灵活自如的改变自己行进的方式,在河流怒吼着跳出阶梯的地方,他们的爪子能够插入坚硬的岩石,将自己牢牢地固定在岩石的表面并在鳞片的推动下稳定而迅速地向爬行,而那些河道深邃平坦,水流冲击的劲道不再那么强横的地方他们会改为更为轻松快速的游动——承载着士兵的平台如侏儒所保证的,哪怕是个十岁的人类男孩也能推动,蛇人有时甚至会忘记自己还拖带着一个小小的负担,在他们动作过大时,平台会上下晃动,有几个不够老实的兽人掉了下去,但他们很快就被负责替换拉拽的蛇人送出水面,拉着同伴投下的绳索爬回平台。
“你觉得他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抵达灰岭?”
德蒙的导师问道。
关于这个,德蒙已经推算过了无数次:“比精灵的船只更快,”他说:“但即便如此,他们到达灰岭的时候仍然会被暴露在晨曦之下。”
“时间无所谓,关键的是芬威的法术是否能够成功——我已经给了蛇人命令,”德蒙的导师说:“让他们之中的两个提前潜入灰岭,如果他们看不到应有的东西,就连同其他人即刻返回,不要停留。”
“那太可惜了。”
“没关系,”他的导师说:“我们还有白塔,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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