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这一部《重生之华娱神话》,就已经十万多字了。作者心里有一点的小得意,也有一点的小满足。因为,玩世却恭自小到大,写过上千万字的诗歌、散文、杂文和领导讲话稿,从来就没想到过要写一篇网文小说出来。一本十万字的小说,可以同《少年维特之烦恼》、《了不起的盖茨比》,或者《小王子》,等量齐观了。等量而已,数字差不多,可是要是说到写作的水平,我这个,那就是小儿科了。
发书发到十万字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书友们要什么推荐啊,月票啥的,二十万字之前,也不会。我只是非常希望得到大家的品读,批判,各种意见。当然,等到过了三十万字,还没有人捧场的话,我发不发更不更的,也就没什么意思了,还不如和我那些私人文档放在一起了。
正如我在《说在前面的话》里,早就指出过的:我这本书,所有的章节回目,都是用歌曲名字代替的。您如果在评论区,留下一句:“这歌我没听过,你瞎编的吧?”我都觉得很高兴,赶快回复您,这首歌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不是蔡琴唱的。
发书以来,我和很多新签约的写手(我可不敢妄称什么作家)一样,最关注的是书友们的评论和收藏。对我们来说,写书当然希望有经济上的回报,毕竟脑细胞的伤亡很大。我最近就经常开玩笑,得吃几个鸡蛋补一补。您说我矫情?这个年头,还吃什么鸡蛋补一补?还真是的,我知道的像我这样的网文初哥,有不少还是月光族,一旦为了多写几个字,糊弄一下女朋友,咱俩今晚就地解决一次,别去包夜开房间了。你想想,那气氛会多糟糕,时间会多么紧迫,财政会多么多么的紧张。
我想写一本,多年以后还能重读的书,可是写到现在,才知道,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在签约的时候,答应过编辑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你放心,这本小说,我肯定能给她结本喽!
她不知道,或者装做不知道,真要想写死一个故事,那实在是太简单了,比继续写下去,还要容易。
孟星魂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你不是说你写小说是属于雪球越滚越大的吗?可别把我给扑街了!小爷我还没玩够呢?”
我想了想他的样子,心里话,你死不死,并不完全取决与我。三月份开始的,第二部《真心英雄》,希望大家多给一点反应。我自己一个人在上面干做,您都不吭一声,太不敬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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