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孟星魂继续学业和恋情两不耽误,继续在魔都忍受着班主任何老师,永无休止的灌输和敲打,继续等待着海峡对岸,青天白日旗的劝俘招安。
可惜,等待戈多,戈多却总是不来。
孟星魂觉得不是个事儿,也许滚石公司的老段和小李,根本就没把大周的推荐,当一回事。再说了,人家国民天王说不定,就是和你客气客气,你还真当自己是根儿葱啊?
正好小说《亮剑》出版前后的起起伏伏,牵引着他大部分的精力,也罢,咱们不用着急,休息、休息一会儿。很多事情,都是水到渠成的,急也急不得。
一九九六年的四月一日,是孟星魂二十二岁大寿。除了和家里人通了电话,他一整天都被李兵冰拉着,到外滩东逛西逛,买东买西。
孟星魂对衣服的选择很简单,黑裤子白衬衫,黑裤子黑衬衫,绝不打领带。天冷了添一件西服、毛衣或者短风衣,身上才算多一款颜色。虽然看上去很单调,可这家伙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穿得越是简单,人越显得极为出挑醒目。马靠鞍镫这句话,搁在他身上,反倒不好使了。
李兵冰自打两个人腻在一起之后,伺候这位小爷的衣着打扮,可省老心了。也就是出门的时候,把孟星魂的发型给拾掇拾掇,就齐活了。这一趟的shopping,孟星魂自己,也就添了两件新衬衫和一双鞋,倒是给李兵冰,添了几套款式不同的时装,和一大堆化妆品和护肤水。
他们俩是同岁,一个来月前,也正是李兵冰的生日。按照孟星魂的性子,那绝对要大款一把。他掏了六千大洋,给两人各添了一部爱力信337。两部手机,光是入网费,加起来也要三千元,一下子就甩出去了小一万。把李兵冰给吓坏了,这年头,那可是一笔巨款哪!
李兵冰一个劲儿的埋怨,自己的爱卿,就是一个特大号的烧包。直到她发现了有个移动电话在手上的好处,才不再埋怨——孟星魂不在身边的时候,很好找,打个手机,随叫随到。
好吧,小爷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逛完街,两个人买了一些菜,回到孟星魂的住处。李兵冰早就打算好了,要亲手给爱卿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两个人第一次,一起过个生日,爱心泛滥的女王,不卖弄一下爱心厨艺怎么行?
两人平日里卿卿我我、腮红体热之际,孟星魂对她的昵称,叫她兵冰呢,兵冰觉得生分。叫一个字冰嘛,孟帅觉得幼稚。管她叫女神,兵冰说神经病。后来有一次,孟星魂偶尔叫了声:我的女王陛下,李兵冰觉得很有满足感,予以高度认可。孟星魂又觉得太长了,很累嘴。等李兵冰用自己的小嘴,充分满足了孟星魂那张臭嘴,孟帅终于同意,从此简称为女王吧。
确定了李兵冰是女王,孟星魂自然也就裙下称臣,荣任爱卿了。
李兵冰在心里悄悄地说:爱卿就是爱情。
孟星魂对蛋糕之类的甜食,自小就不喜欢吃。女王了解臣民的下情之后,当然要迁就爱卿,连自己平时,都很少吃了。和女同学们一起玩的时候,才能尝尝鲜。至于过个生日,吹个蜡烛,许个愿什么的西洋景,在孟星魂看来,那都是十字头的年龄该玩的事。过了二十岁还来这一套,那它么叫装嫩。一年到头,年复一年,不光吹自己,还要帮别人吹,嘴不累啊!小爷我虽然是愚人节生人,可咱不干那自愚自乐的傻事。
俺是一个男人,不是一个男孩子。
那一首世界名曲《happybirthday》,小孩子们唱,那叫天真活泼,童趣盎然。我它么唱?还得装出一副温馨自然,感动到死的笑容?我唱你个头!
李兵冰对此倒有一点小意见:“那不就是个形式嘛,就和大年三十包饺子、看春晚,一样啊。不这样,有意思吗?”孟星魂鬼扯了一句谭校长的歌词:“生活的快乐,不在怎么过,而在跟什么人一起过。”
哎呀,女王芳心摇摇,激动死了。
孟星魂又说:“咱们每一个人的生日,其实都是母难日,是咱妈分娩的日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她得忍受多大的疼痛啊!顺产也疼,挨刀也疼,难产更是要人命。所以孩子刚生出来,首先发出一声清脆响亮的啼哭,那都是被妈妈感动的啊!那是在向咱妈致敬啊!娘,您辛苦了!”
哎呀,姑娘双眸凝泪,感动死了。
“多好的人啊!”李兵冰含情脉脉地望着,正一脸孺慕之意的孟星魂,问道:“爱卿,你喜欢孩子吗?”
“嗯,喜欢,不过我更喜欢造孩子。”
“臭流氓!”
好吧,这家伙往往头三句话是爱卿,然后就会溜出一句流氓本色。
女王早就习惯了。
饭后,只喝了几杯葡萄酒的两个人,蜜里调油,拥坐在沙发上。女王背靠在爱卿的怀里,放纵着孟星魂,在她身上信手乱弹着催情曲,偶尔受不了了,就会乱扭着身子,嗔闹几句。
有一搭没一搭的,女王问道:“星魂,你的新书五月份要出版了,你没有什么要做的工作吗?”
孟星魂的下巴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蹭了几下:“出版社有一些宣传工作,签售什么的,被我拒绝了;他们也安排了一些媒体的专访,我也没答应。”
李兵冰很不解地问道:“爱卿,你不想出名吗?”
孟星魂吻了她一下,随口接道:“张爱玲说过,出名须趁早,成功来得太晚,快乐也就不那么痛快了。扬名立万,固所愿也。只是,我有很多事,还没想好,也许,没到时候吧。”
李兵冰的眼睛里,露出一丝的迷惘:“你是不是在担心什么呀?”
孟星魂不语,他思考这件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既想人前显贵,名震天下,又怕早早为声名所累,从此活在聚光灯下,人将不人。
李兵冰等了一会,没等到爱卿的回应,嗔道:“你发什么呆啊,怎么不说话啦?”
孟星魂握着她的柔荑,忽然之间,勇气倍增,他笑道:“没什么。你还记得我以前讲过的,米军二十二条军规吗?第十九条: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让你挨枪子儿,你什么都不做,也一样!”
李兵冰现在和他情投意合,马上就心领神会。这个军规的笑话,她早就听得烂熟于心了。
她立马反应过来,抢着说道:“嗯,我明白了!军规第十五条:飞来的子弹,有优先通过权,你挡它的道儿,你就倒大霉了!”两人相视而笑,默契于心。
是啊,名也好,利也好,誉也罢,谤也罢,成败是非,该来的都会来,你是挡不住的。除非你不踏入这个战场,或者选择做一个逃兵。一旦你选择了投入战斗,就不要惧怕子弹。接下来的所有因果,都是你必须接受的。求仁得仁,何所怨?
那还怕什么呢?有什么可怕的!
李兵冰一骨碌转过身来,搂着孟星魂的脖子,给了一个长长久久的深吻,喃喃道:“星魂,让子弹随便飞吧,别担心,我可以为你挡死!”
孟星魂身子一颤,居然吓了一大跳,差点就问出一句:莫非你也是穿越来着?这可是潘美晨姐姐,六七年后才出的歌名啊!你丫的,还它么让子弹飞?
不过他也只是晃了晃神,心里热乎乎的。孟星魂被李兵冰充满着奉献牺牲精神你就是个大坑姐也敢往下跳的大无畏精神的热烈情话所感动,不禁狠狠地吻了下去。(这么长的句子是向罗大幼老师的歌词致敬并追缅我儿时的造句)
不知不觉之中,两个人就拥吻到了卧室的床上。门半掩着,客厅里的灯光,折射进漆黑的房间,暗暗的,却又亮亮的。
孟星魂吻着女孩的唇,舌头灵活的跳跃纠缠,从耳际到脖子,再到锁骨。他想解开兵冰的胸罩时,兵冰不自禁地抓住了他的手,有了一点怯意,却又沉醉于情郎热情如火的爱抚,不甘心就此停止。等孟星魂的唇舌,在胸罩的上沿,猴急一般焦急的游动,李兵冰心里一软,就此放手,随他去了。
孟星魂终于将他今生第一个女人,褪尽了衣裳,一具完美却略显青涩,稍欠风情又晶莹如玉的少女的身体,呈现在他的眼前。那一对柔软,却还不够丰满的乳鸽,粉红色凸起的尖喙,在他热烈的挑逗下,逐渐坚挺。身下这个美人的身体,慢慢舒解了初始时的僵硬,变得越来越滚烫,并且开始用压抑的呻吟声,不断回应着他的爱抚和刺激。
他的手,不敢去抚她的肋,她的脐,怕她会受不住痒,笑起来。孟星魂不老实的手,直接滑到了女孩的臀外侧,腿内侧,和那梦之花开遍的田野。那里深藏着一条,世间男子们,都向往的登天之路。
于是他的锐利,熟练却又笨拙的找到了入口,迫不及待,一涌而入。
李兵冰低吟着发出一点带痛的呼声:“啊——”
孟星魂在玉体上前前后后抽动着,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
很遗憾,还没到两分钟,他就——谢了。
兵冰的脑袋晕晕乎乎的,短短的功夫,好像只是一眨眼,我就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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