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章 花开富贵

  孟峰普素住下不到一个星期,刚开始还每天不停的叨唠和埋怨,可没住上五天,口气就变了,成天不停口的赞叹。两口子平日里言谈举止之间,充斥着满意之情。尤其是这个院子这么大,孟峰和普素都很开心,确实是比在冰城的老家住着,那可舒服多了,奢侈多了。

  孟峰普素心里感叹着,哎呀,没想到临老临了,还能享受一场大富贵!咱们的儿女,可真的有出息了!

  尤其是咱那个混球儿子,天上掉的一个书包给砸傻了,全家提心吊胆了快一年,没想到回过魂来,竟然会这么了不起!

  人啊,再怎么几十年的无产阶级出身,再怎么日复一日的思想教育和改造,有朝一日,一旦升级成了资产阶级,那种心灵深处劣根性的虚荣感,自然会油然而生,挡都挡不住。改造人性,是多么艰难、多么巨大的工程啊!怨不得当年毛爷爷的文化大国命会失败哪!

  孟星魂倒不会取笑自己的父母,却为此后的苍生百姓们,心里哀叹着:“没个大房子,您可怎么幸福啊?”

  是啊,潜历史上,很多的人,已经不必为自己有个房子住而忧愁,人们的眼里,只有比自己的房子更大的房子——那它么才叫幸福。

  孟星魂特意挑了一个厨子,北方菜做得蛮地道,好满足爹妈的口味。还有一个保姆清洁工,每天的工作就是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打扫打扫房间庭院,外加清洁用具和洗衣服。又雇佣了三个保安,八个小时,倒班值勤。几个人都安排住在了,倒房那几间屋子里。这个大宅子,光是每个月的人工,就要八九千元,一年要十万多块人民币。

  其实孟星雨很不以为然,她觉得这不是比买六十万的四合院,八十万的凌志车,三十万见见巴乔,更烧包吗?这可是长年累月的支出啊!

  孟星魂就随便举着例子:“姐啊,如果有几个小流氓,没事就随便往咱家里进,说是要参观一下,你要保安不?要不,我啥也不干,成天陪虎爸和人打架?”

  “嗯,这么说,还有一点道理。那保姆清洁工呢?”

  “这么多的房间,这么大的院子,要是没专人来管,你就是不让咱妈操心,咱妈咱爸他们,能闲得住吗?就算咱姐弟俩有空的时候,也搭把手,您觉得忙得过来吗?过日子,难不成就是每天没完没了的扫地擦炕吗?”

  “嗯,也对。那干嘛要什么厨师呢?”

  “咦?我以为这个不用解释哪。”

  “干嘛不解释,需要吗?”

  “那是当然,咱家一日三餐,周一到周六,厨师做,爹妈吃。礼拜天,厨师休息,爹妈做,咱俩吃。你觉得呢?要不,就不雇了,都姐姐你来做,行不?”

  “滚!”

  孟星魂第二张唱片的录制非常的顺利,孟星魂也无债一身轻,每天的心情好的不得了。整天不是陪爸爸妈妈熟悉着孟府的新环境,出去逛一逛花鸟市场,就是去公司看看大姐大如今的麾下,那支广告大军的光辉战绩。可是远在家乡的李兵冰,却心里在咚咚打着鼓。

  爱卿什么都好,才貌双全,文武兼资,床上床下,都是人间极品。就是有一点很不让人开心,爱卿给女王打电话,向来算不上频繁,隔三差五才有一个。女王发了小脾气,他才会稍微多几个。难道臭男人都是这样?一旦到手了,就开始装大尾巴狼?

  李兵冰这一番的小心思,倒是不敢当面去和小爷说说。

  从前李兵冰不知因为什么事,随口嘟囔了一句:“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惹得孟星魂居然絮叨了好一会儿。当然啦,孟帅向来以德服人,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整个地球上有几十亿的人,一半是男人,那就是三十亿,都不是好东西?你都认识啊?那你们女人,还结婚干个P!”

  李兵冰憋了一肚子气,第二天到学院图书馆翻了翻书,女王才找到一句话来回敬他:“我们这叫概括法,不用全都认识,举一反三,懂不懂?就冲昨天你那个讨厌的态度,说明概括的非常正确!”

  孟星魂白了她一眼,下结论:“唯女子与小狗为难养也。”

  李兵冰插着腰,快气疯了。这个家伙,从来不喜欢养狗啊猫啊啥的,他家老爷子养个鱼溜个鸟,他倒是没意见。孟星魂的心灵世界,自成一方天地,李兵冰见怪不怪,又极为苦恼。这个鬼家伙,真是让人搞不懂。他居然认为喜欢养哈巴狗的人,没有爱心。这没有道理啊!养狗的,不是应该更有爱心才对吗?

  这个妖精的古怪逻辑是:酷爱狗者,绝不爱人。

  更古怪的是,孟星魂居然一直幻想着自己以后,能去养一匹马,或者一条海豚。

  马和狗,有什么分别吗?

  女王有时候觉得很了解爱卿,有时候又觉得,爱卿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里。

  李兵冰已经两个月没见到爱卿了,心里着实想念的紧。先别管孟星魂的电话勤不勤快,情话新不新鲜,即便是每晚都打上它三五个钟头,也无法宽解女王的相思之苦啊!

  更何况这个坏家伙,平时对女友蜜样的甜,糖似的粘,可一旦离开了自己的身边,兵冰就觉得有一点危机感,好像再也抓不住他似的。

  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是你的夫,一丈之外,就反天了。我去,现在可是隔着二千里路云和月哪!不行,我得去燕京找他去!好吧,李大姐思夫了。

  孟星魂可不知道女王正打着秘密进京的鬼主意,他在燕京城的新家里,玩的正欢腾,大有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

  可不是吗?现在不像在魔都那时候了,每天还要买早点,做晚饭,洗衣服。现在除了晚上有时候,一时冲动无法解决,会让他胡思乱想之外,其他方面,他都很自在。

  今天秋高气爽,天朗气清,小爷的心情又是格外的好。他早上一起来,从自己房间的窗户,望向院子里,果然,老爸老妈一向起的比孩子们早得多,已经开始活动筋骨了。

  如今一家四口,日常的三餐,都由姐弟俩考核过的王姐负责。孟峰和普素除非来了兴致,偶尔会给儿女做一顿家乡口味的家常饭之外,基本上不必再沾手锅台的事了。

  王姐是天津人,北方菜大多都会,很合老夫妻的口味。孟星雨试用之后,包吃包住,每月两千五,王姐做的那就更用心了。

  渐渐地,老妈也不会唠叨嘟囔了,什么姐弟俩出去久了,嫌弃亲娘的手艺,忘本啥的啦。

  孟峰一个大老爷们,只不过身上落了残疾之后,没办法才捡起了炒勺,为家庭服务。他性子里是真不乐意进厨房的,现在终于也解放了,老爷子也挺乐和。

  人都说养儿防老,俺这闺女儿子养的,举世无三。

  你说是做富二代好呢,还是富一代他爹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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