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吃不消

  后来的米国总统老布什,不够英雄,可是还算够朋友。

  他当时是米国常驻联合国的代表。在中国代表团出发之前,他根据米国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一直在玩了命的拉票,反对中国进入联合国。

  在最后一轮表决之前,当时的米国总统你可松,还给布什打来电话说:“我们绝不能输,我们一定要赢!”

  布什没有办法,只好跑上讲台,要求删掉提案当中驱逐刮民党当局的内容,保留宝岛当局,在联合国的席位,结果,引来一片的起哄和嘲笑之声。不少非洲国家的代表,干脆脱了鞋子,在桌子上敲出非洲手鼓的节奏,直接就把布什给轰下了台。

  潜历史上被吊死的萨达姆,他的祖国伊拉克的代表,走上讲台嘲弄道:“要是米国还是想给蒋光头保留一个席位的话,本人有一个建议,我们非常欢迎米国代表把蒋先生带来,让他坐在米国代表团席位中的一张椅子上。”

  他这一句辛辣的幽默,引发了全场一阵的笑声。

  当天晚上,表决通过之后,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缅甸人吴丹,当即表示:“恢复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席位,才能说联合国真正开始了工作。”

  等到中国人真的来了,老布什的脸,那变的比咱们国家的川剧还快。他热情的邀请中国代表团,到自己在格林威治小镇上的私人别墅,去做客。招待的非常好,很够朋友。

  当时的小布什,年纪还很轻,刚刚二十郎当的岁数。他在家里头跑进跑出的,经常缠着团里的接待员王西昌,非要学上几句东方的骂人话。可是就他那个智商,学了大半天,也没搞清楚国家导弹防御(nmd)、战区导弹防御(tmd),到底应该怎么用。什么时候该尼玛的,什么时候该它么的,那可都是大学问哪!

  弄的来访的中国客人们,都是哭笑不得。

  1941年12月,倭国小鬼子偷袭了米国的珍珠港之后,中学刚刚毕业的老布什,决定投笔从戎,应征入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布什表现的非常英勇,被授予了飞行十字勋章。退伍以后,大布什进入了著名的耶鲁大学,潜心攻读经济学。

  当时他已经结婚,儿子小布什刚刚出生,就和妻子住在耶鲁大学的学生公寓里。

  有一天,大布什把小布什的尿布,晒在了公寓楼前的草坪上。

  耶鲁大学的校长偶然路过的时候,正巧看到了,他非常的不快,觉得有碍观瞻。校长就让大布什赶快收起来。没办法,学生只好乖乖的听校长的话,收就收吧。

  后来耶鲁大学的校长,被誉为这个地球上最有权势的人。因为他可以随随便便的就命令一个米国总统,去收另一个米国总统的尿布。

  老布什曾在1974年9月,到1975年的12月之间,担任了米国驻燕京联络处的主任。

  这一次在私人别墅的招待会上,他对中国人的印象,改变了很多。没想到铁幕之后的东方人,共产主义分子,竟是那么的彬彬有礼,和蔼可亲。大部分人都是坦诚自然,学识丰富之辈,根本就不是几十年来宣传丑化的那副模样。

  后来,他们两口子就来到了中国。

  刚来中国的时候,布什夫妇从米国,带了一只新买的小狗。万万没想到,这只小狗,居然成为了燕京城当时的一景。

  每当布什夫妇带着这只小洋狗散步的时候,很多中国人碰到了,看着都感到十分的惊讶。不是看到老外感到惊讶,老外,那俺们帝都的人,打小就见的多啦!八国联军都见识过了,两匹大洋骆驼公母俩,有什么好稀奇的?

  我们主要是看这只小狗,太招人稀罕啦!

  那个年代,帝都经历过了1950年代的全城灭狗运动,在燕京市区里头,狗是十分罕见的稀奇玩意。群众们乍一看到,那自然是感到很稀罕的。中国人就喜欢看个热闹,好不容易碰到一件能开开眼的事情,那还不围上一大堆的人哪?

  还有人逗着这个外国来的傻老娘们:“哟,这小家伙,看着可新鲜嘿!真是个好东西,这就是传说中的猫吧?”

  芭芭拉暗自得意着,没过两天,她熟练掌握的第一句汉语居然是:“憋还怕,塔,芝士一只削狗,不毁妖人。塔,不是毛!塔,不是咦个好懂西。”

  这句话,用的着解释一下原文吗?

  布什夫人以为中国人没见过狗,基本上也不养狗。她可不知道,中国广大农村,满地乱跑乱叫的狗,跟他们国家的人口,数量也差不了多少。

  她刚开始还很得意,没想到自己从米国带过来的一条小狗,居然就是高端产品,受欢迎的程度,都快赶上伊丽莎白.泰勒了。

  结果没过几天,芭芭拉陪同丈夫参加的一场外交宴会上面,菜式当中,就有狗肉。

  这娘们当时一看,当场就快疯掉了:你们中国人不是从来没有见过狗吗?发客油!吃都这么讲究!还它么摆出来南北狗肉,什么贵州花江,延边火锅,这叫一个齐全哪!!

  你们这都是吃了多少年了?太它么的熟练了!

  原来你们是在逗我玩哪。

  在中国呆的时间长了,芭芭拉才知道,中国人不光它么的爱狗,还爱毛,也爱马。

  这份饥肠辘辘的爱,他的后果就是,中国人不但爱吃狗肉,也爱吃毛的肉,还喜欢吃马肉米粉。

  狗肉就不用多说了,毛的肉,这位总统夫人指的是广东名菜龙虎斗,就是狸猫毒蛇掺一块炖的,大补。

  至于马肉米粉,喜欢旅游的应该都知道,那是山水甲天下的广西桂林,著名的地方小吃。

  桂林向来以江清、峰秀、洞奇、石美,闻名天下。这马肉米粉,却是桂林吃食中的一绝,绝对可以与甲天下的奇山丽水相媲美。游桂林不吃马肉粉,真是一件憾事。

  据说是创始于清朝道光年间的桂林马肉米粉,选用特制的红烧马肉作为配料,看起来色香味美,吃下去壮阳补肾。

  过去的老人吃马肉米粉,都用特制的小碟来盛,一口就是一碟,一碟的量,也就是现在说的15克左右。一般一个人,可以吃上二三十碟之多。

  现在虽然马肉米粉的滋味不变,却改用了大碗来盛,那种一筷子就是一碟的生意,几乎绝迹江湖。

  孟星魂觉得,你丫的就是市场经济之后学精了,洗三十个碟子,和一个大碗,成本那是不一样的。

  芭芭拉心里话,中国人真是太可怕了!爱谁吃谁啊?

  中国人对此很不屑的说:不爱,俺们还不吃哪!俺们中国人,最喜欢吃豆腐。

  比如我们就不太爱人,所以不喜欢人吃人的社会。

  中国现代的名言是: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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